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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珍專欄:柯文哲困境─圖不了天下利

風傳媒
更新於 08月01日22:20 • 發布於 08月01日22:20 • 夏珍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受訪,就任內「三大案」,脫口而出「對啦,圖利,哪裡不合法?」(民眾黨提供)

政治沒有後悔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卸任市長八個月,還糾纏在京華城、台智光、北士科「三大案」,所謂「三大案」能不能真成案,還在未定之天,不過議員追著不放,檢調扣著不結案,就是懸在他頭上的三把刀,算不算何時會落下,讓他不殘也傷。最尷尬的是,他還在受訪時脫口而出,「對啦,圖利,哪個地方不合法?」

「圖利」心證空間大,連李登輝都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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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的真心話,或許有對司法的不信任,有對首長積極任事却左右為難的感慨,「圖利」是法定罪責,但心證空間却極大,隨便舉例,大巨蛋爭議多年,終於開幕營運,立法院長韓國瑜甚至指定今年國慶晚會就在大巨蛋舉辦,不過,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却因為「圖利」一審被重判九年,迄今還在與官司奮戰,李述德不肯認罪,原因很簡單,因為他沒有任何私利,審檢亦未查出「金流」,照這個標準,不符合都更條例的京華城能準用都更條例,取得市值百億的都更容積獎勵,審檢若不接受都更獎勵有「行政裁量權」─即使依程序送都審會通過,成罪不是沒有可能。

新竹縣長楊文科同樣因為同意造成「天坑」豐邑建設復工,被以「圖利罪」起訴,檢方洋洋灑灑有如電視劇情節的近三百頁起訴書,責其「圖利」廠商二點五億,同樣查不到金流,對地方首長而言,建商依程序申請建照不是問題,出了事究責不是問題,究責賠償告一段落,該依程序准其復工完成建案?還是停止建案舖平了事?哪一個才算積極任事?

上述兩案公務員對應的是財團、建商,前總統李登輝生前有意設置圖書館,朱立倫在台北縣長任內甚至同意在淡海新市鎮以BOT案興建,縣府每年象徵性收李登輝基金會一元土地租金,却遭名嘴批評「朱立倫圖利李登輝」,李登輝一怒之下收回申請;李登輝基金會不是營利團體,興建圖書館亦非關牟利,隨口都能被栽上「圖利」,李登輝不會有事,基金會也不會有事,但對新北(北縣)公務員而言,就是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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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同樣飽受「圖利」非議的前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也曾發出相同的感慨,對自己捲入的爭議表示「均無瑕疵」,但對外界訾議不可能無所感。早年他在經濟部長任內就曾表示,「不能說協助企業就是圖利財團」,但在扁朝八年,他也批評「政府圖利特定財團」,已成經濟發展的大問題,扁朝一缸子弊案不僅僅是「圖利特定財團」,而是有具體金流和對價的貪汙。

司改國是會議建議圖利除罪,法務部反對

簡單講,有金流的「圖利」容易定罪,就是行賄、收賄、乃至貪汙,但沒有金流的「圖利」,就難認定,蔡英文第一任召開的司法改革國會會議,要不要「取消圖利罪」還是一個重要題目,當時,司法院的見解是「圖利與便民有時僅在一線之隔」,檢調常因無法以收賄罪偵辦,而改以「圖利罪」偵辦,但定罪率低(大約三成到三成五),經常以無罪收場,却造成公務員嚴重身心傷害,且讓公務員抱有「多做多錯」的保守心態,實非良法,建議除罪化或檢討修正,讓構構成要件更嚴謹;不過,法務部持反對意見。

「圖利」最終並未除罪亦未修正,蔡政府八年沒辦出什麼圖利大案,倒是成了賴政府的「司法利器」;隨便舉例,新冠高端疫苗算不算圖利?進口雞蛋是不是圖利?口罩與快篩國家隊有沒有圖利之嫌?更別提綠門神當道的光電風電,豈非也是圖利?賴政府準備砸重金九千億推動的綠能轉型,會不會也埋下一個「圖利大坑」?但「綠友友企業」顯然成竹在胸,不要說看不出檢調偵辦進度,連立法院成立調查小組,都被送進憲法法庭阻却之,偏就「柯文哲圖利」陰影揮之不去,柯文哲能不感嘆嗎?

但是,感嘆也沒用,司法到底是不是權力者的工具,是要經過檢驗的,蔡政府八年摧毀了社會對司法的信賴,賴清德要當「肅貪總統」,上手三大案,鄭文燦涉貪案是退回的五百萬;高虹安詐領助理加班費,法官能寫得出四百四十六元的「貪汙」,簡直是司法奇葩;楊文科案則正是司法院檢討的「沒有金流轉以圖利偵辦」的教材;下一個教材會不會是柯文哲?任誰都難料,但只要檢調不簽結,就有風險,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柯既已卸任,檢調再想大動作搜索,為難的也只是北市府的公務員。(推薦閱讀:風評:悔教虹安選市長,最悲催的不是她

柯文哲「失言」,民眾黨滅火,解釋「計利當計天下利,要為市民謀福利」,說得真好,這句話可以成為民進黨、賴政府的金句,所謂「政策謀利,謀全民之利」,至於在野政黨,沒有權力圖天下利,只能徒勞地質問「難道打算拿司法當工具,進行政治追殺嗎?」三案不結,司法罔罔的威脅,就是柯文哲未來四年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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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0
  • Jack
    這個人,只要一張開嘴 不是正在騙就是在畫虎爛 不管他講什麼話題 最後都是民進黨的錯
    08月02日00:44
  • 小富勾
    157是身高還是血壓?腦弱啊!
    08月01日23:48
  • 【老不休】
    哪位天才發明所謂“對價關係”?圖利之定議應為個人雖無得利!卻明顯造成國家之損失!即犯圖利罪!若無罪論那全國行政首長如法泡製?那中華民國不就窮的只剩下人民?
    08月02日01:38
  • 陳世昌
    他的積極任事充滿權謀、奪權、造謠、抹黑,傷害民主自由,與紅色中國頻繁交流,大喊兩岸一家親。用話術來否定台灣司法。雙標說綠能他不能,這種政客嘴臉是我所看過最惡劣的,沒有之一。
    08月02日01:26
  • 陳叡璘
    真的是 風 傳媒,見風轉舵開始追殺曾大力追捧過的柯文哲了。不挺白,力挺藍了?
    08月02日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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