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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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清潔隊員侵占乾電池並變賣獲利1526元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中市1名46歲鄭姓清潔隊員,先前駕駛資源回收車時,涉嫌侵占117.5公斤乾電池,並變賣獲利1526元,檢方依15個貪汙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鄭員,考量他是自首,而且情節輕微,還因此丟了工作,建請法官判他免刑。
檢廉調查,2023年8月到2024年2月間,鄭男在西屯區清潔隊擔任臨時人員,負責駕駛資源回收車,並將回收物載至合作廠商過磅,再將過磅單繳回清潔隊進行結算;孰料,鄭男卻侵吞中繼站的回收物,分15次將乾電池帶回家,再拿到資源回收場,以每公斤13元價格變賣,總計獲利15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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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鄭男發現東窗事發,主動向廉政署自首,鄭男應訊時坦承不諱,並與同事證詞相符,亦有出勤紀錄,對話紀錄為證,檢方遂依15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將鄭男起訴。
檢方認為,該罪本刑10年以上,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罪責很重,鄭男侵占財物在52元到518元不等,所得財物均在5萬元以下,而且鄭男犯後自首,主動繳回1526元,符合減刑條件。
檢方指出,鄭男並無任何前科、素行尚佳,因一時失慮而犯罪,犯後深感悔悟,而且情節極為輕微,造成危害非巨,又因本案痛失工作,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亦無重刑苛責之必要,建請台中地院予以免刑,以啟自新。
MING 一千多元的差點被關。。。那上億元隨便就交保出去了
2天前
彭台家 只會办這種的、欺負小老百姓
2天前
Steven KMH 檢察官 只會捉這種等級的嗎?為什麼不動動光電 讓我們瞧一瞧 檢調的能耐?
2天前
Diang 貪污重罪的都在當官,你慢慢查吧!
2天前
吳進忠 法律要兼具情理法,不是檢察官就最大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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