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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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警分局巡邏發現一名鄭姓機車騎士行車明顯搖晃,攔停發現鄭男一身酒氣,實施酒測後果然超過法定標準值。警方發現鄭男之前竟然曾有高達十次酒駕紀錄,去年才出獄,又再喝完酒後騎機車上路被查獲,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永康派出所所長莊大成率隊於廿九日晚間九點執勤時,在永大路三段查獲鄭男酒後騎機車上路,並查出鄭男以前竟有多達十次酒後駕車遭處罰紀錄,甚至入獄服刑,且自去年出獄不久仍積習未改,酒駕上路,所幸還未造成意外前,即被員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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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聖和 法院縱容下的結果
03月30日19:00
Lance C.N 之前的酒駕嚴懲在選舉完之後就輕輕放下了,不然議員還得應酬呢🤫
03月30日15:17
壽 就沒收車子最有用了,比罰錢還要有感
03月30日15:09
良 刑責是不是太輕了
國父革命10次成功
他可以酒駕11次還不能成功不讓他酒駕
立法院的委員諸公是不是需要幫他一把
把刑罰在加重看能不能讓他乾脆戒酒成功
03月30日12:56
林濬蒼 政府只要罰金而已,我就說酒駕可以累計嘛?
03月30日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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