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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怪女稱「帶他買糖」公園內誘拐3歲男童 一審出爐判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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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3月29日09:03 • 發布於 03月29日09:03 • 陳佳宜
男童在公園內遭到女子誘拐。(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許姓女子於111年9月在楠梓隆昌兒童公園內,看見一名年僅3歲的王姓男童,以「帶你去買糖」為藉口,趁周遭無監督人時將男童遷走,準備要帶離公園時被男童父親發現,立即喝斥制止。但許女經過阻止後仍在男童附近徘徊,男童父親才報警。許女事後辯稱「僅是看他可愛」,橋頭地院一審依略誘未遂罪判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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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指出,男童本來和其他孩童在公園裡玩,男童父親卻看見許女牽走男童要離開公園往馬路邊走,男童父親看見後立即喝斥許女:為何沒經過父母同意就要將小孩帶走。男童父親表示:「我想說小孩沒事就算了」而許女經過制止後仍一直在男童附近徘迴,男童父親才報警處理。據許女表示,因為看男童可愛,要帶他去買糖果,但沒走多遠等語。

橋頭地院審理時認為男童年僅3歲,極需家庭保護監督,但許女與男童素未相識,卻以帶去買糖果方式誘拐男童,雖未得逞但仍使男童父親擔憂恐懼。且許女犯後未坦承犯行,已狡辯之詞掩飾,至今未予男童家庭達成和解,據此依略誘未遂罪判7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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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
  • 蠟筆小德
    蛤?才7個月?難怪犯案數降不下來?
    03月30日01:45
  • 李怡蓁
    七個月可以易科罰金不是嗎?如果小孩不見了,你們負責?
    03月30日07:12
  • a Psa
    侵犯未成年少女關1年,疑似誘拐男童被判關7個月,沙豬法官👎👎👎👎👎
    03月30日12:40
  • 應該是要吹吹,我小時候遇過四次。
    03月30日07:03
  • 紀庚佑
    嚇死人了,怪阿姨感覺要拐小孩走! 請不要再出現小朋友附近~
    03月30日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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