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汪小菲恐涉刑事罪 被強制執行還搬財產 又拿大S八千萬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3月27日07:09 • 蕭雅文
汪小菲、大S離婚快3年仍風波不斷。(圖/中時資料照)

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撕破臉,S媽近日接受周刊訪問透露,汪小菲把與大S的共同戶頭內的8千多萬領光,引起熱議。對此,律師蘇家宏在節目中分析,汪小菲恐已涉及刑事罪名。

節目《新聞挖挖哇》26日播出一集探討大S、汪小菲婚變,名嘴呂文婉轉述周刊的報導,S媽說汪小菲來台創業時,因不想跟丈母娘同住,所以用大S的積蓄買一間房,之後把屋子賣掉換成現在的房屋,將剩下的8千多萬放在汪小菲和大S的共同戶頭,打算繳第二間的房貸。豈料,某天S媽發現戶頭裡的錢都被汪小菲領走,感嘆大S太糊塗。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汪小菲上周到警局舉報大、小S. (圖/YT@ChinaTimes)

對此,律師蘇家宏直言:「台灣沒有共同帳戶。」他猜測當時大S和汪小菲協議用某一方的名義辦戶頭,當作夫妻倆的共同帳戶,但其實帳戶名字還是一個人的,並沒有辦法登記成兩人。

大S、汪小菲離婚後不好散。(圖/中時資料照)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蘇家宏認為保障自己權益最佳的辦法,「就開你自己的(戶頭)當作共同的財產」;他也提到大S、汪小菲的一個訴訟案件,汪小菲沒付贍養費遭大S強制執行、扣押財產,後來汪小菲把大S家中的畫帶走,涉嫌毀損債權,蘇家宏認為大S律師可主張汪小菲犯法,「明明知道法院要強制執行,要扣押你的財產,你就把財產搬走,這可能是刑事上的罪名。」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8
  • 葉子
    這個人根本沒把你台灣放眼裡!
    03月27日12:34
  • 張小璟
    畫就是被那個保姆拿出去交給汪汪的,所以保母被辭退了
    03月27日21:35
  • Satan💜💜
    真的是一生都要賠給渣男
    03月27日18:24
  • Esther💫💫
    他們的事可以不要再報了嗎?
    03月27日07:34
  • ༻💞𝓒𝓱𝓲𝓻𝓮𝓷🐾阿修❣༒❦
    接触中国人时,一旦开始讲伦理、讲情面、讲道理、最后一定是到法律。 也就是说,当你与中国人交好做朋友,在遇到麻烦后与你之间,若开始需要用到情面去解决问题时,代表他已经舍弃尊严;继续交往下去,那后面等着你的后果,就只剩法律途径。 别问为什么,只因为好面子;中国人不只会用哄、骗、抢手段,包含威胁生命方式,也会将你的一切夺走,这是共惨党的教育体制下无解的根性,等台湾被统治时就会懂了。
    03月28日03:44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