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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蔡明宏涉猥褻僅記申誡 6院長疑包庇遭告發

華視新聞
更新於 04月19日19:25 • 發布於 04月17日12:05 • 華視

士林地方法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猥褻、性騷擾5名女同事,目前停職接受調查;當年他疑似利用庭長的職權,涉嫌對女法官猥褻,被害人控訴院方當年調查,以被害人不願申訴等理由,把猥褻罪改為性騷,最後只對蔡明宏記2支申誡結案,形同包庇,犯案時間更長達20年,這起史上最嚴重的權勢性騷案,目前監察院委員全數彈劾通過,士林地檢署已經分案調查。

時任士院行政庭長蔡明宏說:「那分別是量處有期徒刑6個月跟7個月。」面對鏡頭宣讀審判結果,他是時任士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蔡明宏,因為涉嫌對女同事伸出狼爪,被害人一狀告上法院,全案轉由台北地院審理,現在有了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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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盧以馨說:「法官蔡明宏捲入猥褻案,日前遭監察院13票全數通過彈劾,目前也有民眾一口氣告發,時任司法院院長等6人,案件由士檢偵查中。」當時蔡明宏,載著剛分發不久的女法官到陽明山,趁機觸碰私密部位,還不只一案,2004年開始他利用職權性騷,猥褻法官書記官,被害人不滿檢舉,其他人敢怒不敢言,害她被同事排擠,檢察官卻以被害人不願申訴,查無證據全案簽結,將蔡明宏記2申誡,甚至還大事化小,結案報告從強制猥褻變成性騷,18年來總共5人受害。

監察委員高涌誠說:「以往涉及到性騷擾的案件,這個蔡法官的情形大概是最嚴重的,曾經當到行政庭長,那到本案發生前,都還是一個資深庭長,他的權威其實是很難接受挑戰的,那在這種狀況之下,這些被害人其實是非常非常壓抑。」

由於蔡明宏犯案期間,橫跨多位司法首長,時任士林地院院長陳宗鎮吳水木,時任司法院長賴英照,一共6人通通挨告涉及包庇,監察院也不排除發動調查,釐清蔡明宏上級,多年來是否知情但選擇包庇,監察委員高涌誠說:「一輩子這樣子的一個陰影,竟然又是這樣子,一般被認為很敬重的長者,尤其是一個法官,有些人其實在10幾年以後,來跟我們晤談的時候,她還是一樣沒辦法接受,還是都一樣會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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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案件進入彈劾,但蔡明宏依舊不肯認罪,他的犯案時間長達20年,是史上最久,人數也最多的司法界權勢性侵案,這次不只造成被害人一生,不可抹滅的傷痛,也波及他的上司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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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
  • Bruce
    請速判重刑。
    05月15日06:14
  • Anaa
    真正包庇他的是警察吧 法院內外 台北到處都是監視器 他開車帶女同事出去 女同事抗拒下車 警察怎麼會不知道
    04月20日23:45
  • 晴宇
    是在碼三小的?
    04月18日00:30
  • 시닝
    士林地檢署不是向來包庇性侵的嗎 加害者自己就是士林地院法官 不用申請迴避的喔
    04月17日16:23
  • Orange
    這還要馬賽克? 拜託 他是公務員耶! 你看過那個執勤時上新聞的警察有馬賽克的?
    04月17日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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