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鏡電視新聞台 NCC有條件通過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1月20日02:48 • 發布於 2022年01月19日21:30
NCC昨附附款核准鏡電視新聞台申設。(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暌違十年!歷經兩年多時間審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許可「鏡電視新聞台」申設,但同時也做成十二項負擔、十四項保留許可廢止權,以及十六項行政指導。據估計,鏡電視新聞最快可能在今年年中開播,但真正上架有線電視系統及頻位等問題,仍須業者間進行商業談判。

暌違10年 再有新聞台獲發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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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電視新聞台於二0一九年底向NCC提出申請,歷經多次「補件再審」,去年五月新提送被稱為「民間版公視」的營運計畫,將原董事長裴偉改為大眾銀行前董座、曾任立委的陳建平,後於去年九月通過外部初審,昨天在NCC第九九九次委員會中審議通過。

距離上次NCC許可申設新聞台已是二0一二年,且在台數科仍持續努力申設新聞台情況下,此案備受關注。

NCC表示,鏡電視新聞台計畫提到設置全職專任之外部公評人制度、閉鎖性公司、股權分散、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製播兒少、手語、台語、藝文、國際新聞等、保障員工最低薪資及年終,並有新聞編輯室公約、獨立編審等確保新聞製播自主等相關機制等,對整體新聞環境應有正面效益,准予核發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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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設廢照條款 不得有滲透來源資金

NCC同時也在股權結構、負責人資格、公司財務、公司人力、經營方針、內容製播、內部控管與公共問責、勞動權益等面向之要求,分別做成附款及行政指導事項,並設有廢止條款。最主要包括不能接受滲透來源(境外敵對勢力)的直接或間接指示及投資、委託或資助新聞製播、業務經營;與中國之往來應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否則執照可能遭廢止,這是NCC首次提出相關要求。

NCC提到,鏡電視預計在收到函件後三至六個月內開播,不過許可後還有確認會議紀錄文字等程序,未必能趕在過年前發函給鏡電視,最快開播可能落在今年年中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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