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因應疫情加劇 行政院會通過修正特別預算上限6,300億

新頭殼
更新於 2021年05月13日04:36 • 發布於 2021年05月13日04:22 • 新頭殼newtalk |謝莉慧 台北市報導
行政院今(13)日舉辦院會後記者會。   圖:行政院提供

新頭殼newtalk

因應國內外疫情嚴峻,行政院會今(13)天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11條及第19條修正案,原編列600億元,連同追加預算3,599.5億元,共4,199.5 億元,但為因應疫情的最新發展,確有延長各項防治紓困措施的必要,爰提高該條例所需經費上限至6,300億元,並仍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至於實施期間將延長1年,直到111年6月30日為止,將送立法院審議。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法後,預計18日就能進到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列案,21日在立法院會逕付二讀,朝野政黨能盡快在這個會期結束的5月底前,讓全案三讀。

該條例第11條原定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2100億元,並得視疫情狀況,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內再編列特別預算,其預算編製及執行不受預算法第23條、第62條及第63條之限制。但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前項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其 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規定之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該條例施行期間之舉 債額度合計數,占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之比率,不受財政紀律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該條例施行期間,中央政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應依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為因應各項防治及紓困振興措施之緊急需要,各相關機關得報經行政院同意後,於第一項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其一部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原編列600億元,連同追加預算3,599.5億元,共4,199.5 億元。但為因應疫情的最新發展,確有延長各項防治紓困措施之必要,爰提高該條例所需經費上限至6,300億元,並仍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另該條例第19條原規定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也將延長一年,至111年6月30日止,但仍得經立法院同意。

延伸閱讀:

超過千位歐洲國會議員致函譚德塞 挺台參與WHO

本土疫情升溫 民眾黨團:中央不透明 地方難防疫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3
  • Andy Chen
    疫情都一年多了,政府應該午睡剛醒,人民沒中肺炎死掉可能也餓死一半了。
    2021年05月13日14:43
  • benfong
    無能政府又有藉口可以爽花人民稅金了
    2021年05月13日06:16
  • Regi松
    狗官們再繼續開放境外移入啊,讓醫療體系崩垮間隙傳染給第一線,再繼續放寬機師與特定人事檢疫期,讓他們全臺趴趴走,造成全台中小企業停擺,人民又要被強迫放無薪假,餐飲,學校等等停班停課,毒害百姓的凶手無能沒魄的陳大官每日只會報馬仔呼口號,沒實際做為讓百姓安心,光頭仔還怪百姓沒收心,我呸,你們這些大頭症害死人民的官 還防疫會議欸,國門進來好幾個月的各國病毒也不先禁止,,有個屁用,,又要燒錢散財,
    2021年05月13日04:49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