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預售屋從簽約到交屋動輒2、3年,買房前務必搞懂買房自保3步驟,按部就班的檢查與改善,買到瑕疵屋的機率將可大幅降低,,也有助於減少交易糾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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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糾紛頻傳,民眾到底要如何自保呢?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指出,購屋時建商答應的任何事都要白紙黑字寫在合約上,同時銷售時提供的DM廣告物也務必留存,未來打官司才有勝算。不管他還是建議,不景氣時,最好還是購買成屋,因為預售屋風險較高。
若真的買到瑕疵屋,屋比趨勢研究中心總監陳傑鳴表示,根據民法第365條規定,可以向賣方主張解除契約,或是請求減少購屋價金,若解除合約明顯不公平下,買方可請求減少價金,然而這個請求權必須在發現內6個月舉證,並且在建商交屋後5年內主張有瑕疵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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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遇上購屋糾紛無法排解,陳傑鳴建議可向業者、公會、消保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進行申訴,對申訴結果不滿意,可進一步向地方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向鄉鎮市區公所會申請調解,若調解仍不成,最後可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
專家教你3招 減少購屋糾紛
步驟1:慎選建商,契約、文宣看清楚再簽名
- 選擇有口碑的建商,不管是施工品質或售後服務皆較完善。購買前,可請建商出示藍晒圖,清楚掌握各空間的使用用途、面積及位置,並注意車位、車道如何計算,是否被灌入房價;簽約時,把握契約審閱期將合約看清楚,根據定期化契約規定,未給予審閱期,可向建商主張契約無效。建商的廣告、標榜使用的建材及家具品牌皆視為合約一部分,若建商私下更改或不給付,廣告文宣可做為要求建商的憑證,務必妥善保存。
步驟2:主動監工,避免2次施工
- 工程期間建議不定時留意工程進度,針對有疑慮的部分主動提出,同時避免違法的2次施工。2次施工是指建商取得建照後,額外再施做某些後續工程來增加使用面積,包含室內挑高夾層、陽台、騎樓外推等。
步驟3:花時間驗屋不要急,一切完成才交屋
- 驗收時可找有經驗的朋友或設計師會同,準備平面圖對照,並列出檢驗項目清單逐項檢查,除了內部門窗梁柱結構,檢附的裝潢是否有施工不良,水電管線是否穩定暢通,以及設備家具品牌是否如廣告所述,是否有故障等問題,針對瑕疵部分拍照存證,並通知建商改善,排定複驗日期再次檢查,未改善前不隨便簽名交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