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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噴槍致死?加油站長打臉:女童全程沒下車

TVBS
更新於 2019年01月22日03:26 • 發布於 2019年01月22日03:24 • TVBS新聞
高雄一名3歲女童日前疑似玩加油站噴槍致死,但全案疑點重重。圖/TVBS

高雄左營一間加油站20日下午傳出一名3歲女童疑擅自將空氣噴槍放入嘴內,當場臉色慘白昏倒,父親將女童送往榮總急救後仍回天乏術。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認為女童父親說詞有諸多不符,懷疑死因不單純,將他依「過失致死罪」移送,並裁定6萬元交保。

高雄一名3歲女童日前疑似玩加油站噴槍致死,但全案疑點重重。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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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父親向警方供稱,當時他在整理車子,放女童在一旁玩耍,確實有看到女兒在玩噴槍,但檢方在比對加油站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和女童父親的說法有許多不同處,還罕見交代警方不能把監視器畫面給家屬看。

高雄一名3歲女童日前疑似玩加油站噴槍致死,但全案疑點重重。圖/TVBS

對此,事發加油站站長今(22日)出面表示,基本上不是像網路上所講的是噴槍造成的,因為監視器看起來「小孩全程沒有下車」,小孩父親在整理車的20分鐘內,噴槍都沒有離開身邊,更不會像網路所講,是小孩自己下車活動或遊玩,然後拿著噴槍對自己鼻孔噴射造成意外死亡。但因為基於偵查不公開,面對網路諸多的疑問,並沒有辦法去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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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 Tora
    不用在騙了 小朋友噴嘴一下就嚇壞了 還能吸着灌氣? 當吸笑氣嗎?
    2019年01月22日07:05
  • 阿彌陀佛🙏 我誠心想對我們台灣社會大眾說,我相信我們台灣現代所有法官,檢察官,律師,警察,刑警,行政公務員,社會局所有社工公務員,全部都是必需遵循法律條文相關規定處理民眾問題。 台灣現代所有法官針對刑事案件審理所作出來的判決結果,完全都是要遵循法律條文明文規定,不是法官想怎麼判決案件就能怎判決案件,然而我們台灣社會有甚多民眾不了解法官,誤會法官就是恐龍法官,實質法官真的不是恐龍法官,每一位現代的法官都很用心處理民眾的案件,所作出的判決合法,合理,合情,只要不是罪大惡極,法官都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作出讓被告有悔過自新的機會判決。 民眾誤會律師為被告辯護的問題,律師也是遵循法律明文規定必需為所委託案件當事人被告,盡心盡力辯護,這是專業律師的職責,平等訴訟權益是現今全世界國家所建立的共識,被告也有訴訟相關權益。 檢察官為何會兇犯罪嫌疑人,最主要原因有可能是針對犯罪嫌疑人心理測謊,用意在於突破心防,其二原因有可能是案件相對人請求檢察官要以公權力向犯罪嫌疑人施壓,警察局,地檢署,法院,在處理民眾糾紛或受害問題時,講求是屬實證據和案情屬實,法律有法律處理事情程序方法,非檢察官之咎。
    2019年01月22日06:13
  • Sun
    最近怎麼那麼多小朋友出事阿。。
    2019年01月22日05:34
  • 十七爺
    檢察官交代畫面不能給家屬看,但這則新聞寫這麼詳細還附上監視器畫面,是在挑戰什麼?
    2019年01月22日04:40
  • 阿飛
    你快承認殺了自己女兒吧,,你老婆想開了離開你,你就這樣搞,,,不好吧,,,噴槍噴到嘴,自然反應就會自己甩開,,怎會一直壓在嘴裡灌氣,一定有人壓住,你他媽是要騙誰,,畜牲,人渣
    2019年01月22日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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