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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IOC三度來函 中華奧會籲:勿情緒性投票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1月19日11:11 • 發布於 2018年11月19日04:16 • 陳筱琳/台北報導
沈依婷
中華奧會秘書長沈依婷。(陳筱琳攝)

本周六九合一選舉及10項公投登場,東京奧運正名公投在國內外都引起注意,國際奧會(IOC)今年更是三度來函中華奧會(CTOC),呼籲不要因為政治千萬不要干預體育,若有任何試圖施壓違反1981年洛桑協議,可能會導致IOC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中華奧會秘書長沈依婷今天語重心長地說:「請民眾不要做情緒性的投票,以免影響選手未來代表國家參賽的權利。」

國際奧會今年三度因為東奧正名公投來函中華奧會,5月4日的來函重點是執委會決定不予核准任何中華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名稱的改變;10月16日國際奧會二度來函,表明不會干預台灣公投程序、尊重言論自由,但也禁止外力干預體育,若違反奧會憲章相關規定,IOC恐採取停權或除權等保護性措施。

11月16日IOC第三度來函,表示國際奧會對即將於2018年11月24日舉行,有關中華奧會/代表團參加2020東京奧運(及未來國際運動賽事)使用名稱的公民投票提案,持續保持密切關注,以及為避免不必要的期待與臆測,國際奧會盼藉此機會重申,依據奧林匹克憲章,前述提案之管轄權為國際奧會所有,其他內容也重申之前兩度來函提過的,就是1981年兩會(國際奧會和中華奧會)簽署的洛桑協議維持不變,並完全有效,且國際奧會及中華奧會均無意修改該會/代表團之名稱。

國際奧會的來函並指出,考量前述狀況,任何試圖對中華奧會過當施壓令其違反1981年洛桑協議及/或進行違反國際奧會執委會決定的行為將被視為外界干預,將使中華奧會面臨奧林匹克憲章中針對此類案例所設的保護性措施(特別是第27.9條)。

中華奧會秘書長沈依婷今天召開記者會,宣讀國際奧會來函內容,並呼籲:「希望民眾不要做情緒性投票,以免影響選手未來代表國家參賽的權力,大家都有不同的情緒,但是還請考慮選手的奧運參賽權理性投票。」

沈依婷補充:「現在給予的國家名義就是Chinese Taipei,假如根據27.9條要對我們國家奧會做處置、除權,我們根本就沒有會籍,就沒有國家代表隊,這樣如選手要何參賽?至於奧運獨立運動員部分,也要能參加各種資格賽,拿到奧運資格,如果連資格賽都參加不了,怎麼以獨立運動員身分出征奧運?而且那些已經拿到參賽資格的選手,還是要經過國際運動總會或國際奧會得認定,才能以獨立運動員身分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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