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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F16前年演訓撞山》兩度爬高被拒 彈劾5戰管軍官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2月20日00:10 • 發布於 2020年02月19日21:30
空軍編號6685的F-16戰機於前年演訓時撞山,導致飛官不幸殉職。(資料照)
空軍編號6685的F-16戰機於前年演訓時撞山,導致飛官不幸殉職。(資料照)

戰管地障認知錯誤 監委痛批人禍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空軍一架F-16戰機於前年萬安演習中撞山,飛官不幸殉職,監委包宗和、仉桂美、林雅鋒調查發現,空軍戰術管制聯隊參謀長區劍飛上校等五人,輕忽任務前整備、地障認知錯誤,不知「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兩千呎」安全規定,期間飛官兩度請求爬高仍未獲准,導致撞山;包宗和痛批此案「是人禍,很清楚是人為因素」。監院已通過彈劾區劍飛等五人,並移送公懲會。

除了演習期間任戰管中心主任的區劍飛,被彈劾的還包括攔截管制官史青年上尉、戰協官賴文生上尉、攔管長盧易舜少校、空中聯絡官莊春源少校。包宗和說,二○一八年六月四日「萬安四十一號」演習,兩架F-16戰機(一長機、一僚機)擔任假想敵,計畫對基隆港實施模擬攻擊後轉向○九○(東方)脫離爬高,但當日戰管考量該航向有核四限航區,誤認一四○(東南方)航向無地障,臨時更改脫離航向;戰管並誤認以高度兩千呎飛行到龜山島再爬高可行,任務機雖曾兩度請求爬高,但戰管直到長機通過陸上目標轉向一四○後十九秒才准其爬高,致爬高不及撞上五分山。

對於相關責任,包宗和說,史青年任務前未查看實施計畫,地障認知錯誤,事後才知「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兩千呎」的安全規定,且於長機兩度請求爬高時,命其保持高度兩千呎,迄其通過地上目標仍未准其爬高。

不知「全程不得低於高度兩千呎」

包表示,賴文生本應於任務機脫離前與民航管制員完成協調,未料受航管圖資誤導,管制員要求先保持兩千呎高度並向東修正,「待會兒可以爬再跟你講」的影響,竟地障認知錯誤,反錯誤協調以兩千呎高度到龜山島再爬高脫離,直到長機通過陸上目標左轉十一秒才協調爬高,違反安全規定。

包宗和說,盧易舜任務中不知安全規定,未全程守聽,於戰協官協調到龜山島再爬高、任務機請求爬高時,未能主動接替管制或指導處理。

另據調查,莊春源忘記本身任務,對當日有無空中兵力毫無掌握,錯失航管管制空域座標輸入錯誤的改正機會。區劍飛未訂定檢查地障的標準作業程序,衍生誤判一四○航向無地障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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