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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DNA建檔立功 警偵破17年強盜冷案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1月22日11:24 • 發布於 2020年01月22日11:24 • 林郁平
DNA令嫌犯無所遁形  警偵破17年強盜冷案
警方靠DNA比對,偵破17年前的強盜案。(翻攝照片/林郁平台北傳真)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刑事局依法自2012年起針對毒品、竊盜再犯者進行DNA建檔,靠著DNA比對,偵破許多案件,其中不乏塵封多年的「冷案」。

臺中民權路一家通訊行,2002年8月遭一名持槍歹徒闖入,強押詹姓店員至後方廚房,搶走其金項鍊及15支手機後逃逸。

警方事後根據店員指認,逮捕一名陳姓男子,但陳男矢口否認犯案,且他的DNA也與嫌犯不同,陳男因此獲不起訴,案情從此陷入膠著。

警方擴大DNA建檔範圍後,發現臺中市警局去年8月逮捕的一名李姓毒販,DNA與17年前的強盜案證物DNA型別相符,警方立即將李嫌通知到案,並依DNA鑑定結果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長期辦理DNA建檔工作,對於未破陳案的DNA證物比對,常提供破案有力線索,據統計,去年DNA鑑定建檔比中案件共達2565件,其中包括8起陳年冷案。

刑事局長黃明昭22日在局務會議上,特頒由著名書法家徐孝育題字的一幅「冷案必破」匾額給鑑識中心,表揚同仁鍥而不捨的精神,並勉勵持續精進鑑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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