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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6歲女童遭指侵:我好痛!陳嫌育有2孩:看她很可愛,才一時衝動犯案,我很後悔

太報

更新於 2020年04月08日09:29 • 發布於 2020年04月08日09:29
兒童性侵。(圖片來源/Facebook)
兒童性侵。(圖片來源/Facebook)

6歲女童遭指性侵得逞

台中市太平區昨日晚間驚傳一起6歲女童遭性侵的案件。該女童原本在家裡附近的公園玩耍,突然被一名身穿綠色外套的陳姓男子,抱到暗巷以指性侵得逞,女童驚惶回家,陳男還一路尾隨。

該女童就讀國一的哥哥,回家發現妹妹神情不對勁,哭說:「尿尿的地方痛痛的」,哥哥隨即在妹妹的內褲上發現血跡,立刻打電話向里長求助。里長也緊急在臉書上發文要里民注意,不要讓小朋友往外跑,並率守望相助隊四處尋找。

里長臉書。(圖片來源/Facebook)
里長臉書。(圖片來源/Facebook)

里長臉書全文:

請大家務必要注意!真他X的王八蛋,畜生,剛剛一個穿綠色外套帶一個小女孩六歲大,性侵我們里民-也只有六歲大的小女孩,我們現在很多人在抓,麻煩看到的人跟我聯繫,也請注意不要讓小朋往外跑!

最後,太平警分局大約在一小時內於附近找到陳男,全案正由警方調查。

警方據報,陳男是一位遊覽車司機,自己育有兩個小孩。案發當時,女童父母並不在家,僅有國中的哥哥照料。陳男表示,他家住在台中市,晚間到太平參加廟會活動,看到女童很可愛,才會一時衝動犯案,感到後悔。

給家長的回家作業。(圖片來源/吳少喬,我是女同志,也是媽媽 粉絲專頁)
給家長的回家作業。(圖片來源/吳少喬,我是女同志,也是媽媽 粉絲專頁)

《給家長的回家作業》帶領孩子認識「身體自主權」

針對層出不窮的兒童性侵案,「吳少喬,我是女同志,也是媽媽」粉絲專頁,以《給家長的回家作業》為題,希望家長帶領孩子認識「身體自主權」,讓孩子們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1 正名「性器官」

過往有一些兒童性侵案件,因為孩童無法確切形容案發過程,導致誤判過失或者無罪。所以要正名性器官,胸部不是內內;下體、陰部不是小雞雞或揪揪。

#2 尊重孩子的「身體自主權」

日常的牽手、擁抱、親吻都必須經過孩子同意,三歲以上的孩子也必須先詢問過家長是否同意。

#3 每天深度陪伴

家長盡量每天抽出30分鐘,好好陪伴孩子談談心,才能在第一時間接下孩子的情緒,以至於未來若發生嚴重性騷擾事件時,孩子才有可能開口向家長傾吐。

#4 共同建立「安全表格」

可以讓孩子建立自己的身體界線,例如:可以不經過同意就觸碰的身體部位有哪些,或是有哪些部位是經過同意後可以觸碰的。

兒童少年福利法:六歲以下兒童不得獨處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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