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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金青新約議定 若退場建物將捐市府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1月17日17:30 • 發布於 2020年01月17日05:21
救國團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即將走入歷史,新北市政府近期與救國團完成租約,市府租給救國團土地到2024年12月底,期滿不再續租。(記者俞肇福攝)
救國團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即將走入歷史,新北市政府近期與救國團完成租約,市府租給救國團土地到2024年12月底,期滿不再續租。(記者俞肇福攝)

〔記者俞肇福、何玉華/新北報導〕救國團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去年底與新北市政府簽訂今年開始的新合約,原4年一換的合約,有鑑於「發展觀光條例」落日條款,非營利目的單位必須在2025年2月前取得旅館業登記,因此延長合約到2024年12月31日止共5年,屆時,救國團不排除退場的可能,地上物將視市府需求雙方再議,決定拆除或捐給市府。

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是救國團第一個青年活動中心,也是北台灣少見可辦大型戶外活動的場域,早期租金低廉,經過時代轉變,在前一次換約時,市府依公告地價總額5%收取租金,每年約1100萬元,活動中心總幹事呂能通表示,近來少子化跟大環境氛圍,經營相當不易,去年營業額勉強打平。

金青主委、市議員白珮茹說,金青收費低廉,每年只有9、10月大專院校迎新活動時,生意較好;聘用的員工都是在地居民,多數接近退休年齡,因此雖連年虧損也咬牙照顧;她強調,新約到期前,市府要做好招商規劃,不要救國團走了,變成空城、廢墟,反成地方不定時炸彈。

市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代理科長王世英表示,承租公有地合約期滿歸還時,必須拆除地上物,金青部分具象徵性意義的建物未來是否保留或做為據點,可再討論,救國團也能省下拆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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