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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47刀砍死女友,台大宅王認賠家屬1261萬

風傳媒

更新於 2016年08月22日09:48 • 發布於 2016年08月22日09:48 • 張家瑀
綽號「台大宅王」的張彥文(左),因為不滿女友提分手,當街砍死女友。(取自Peter Chang臉書)
綽號「台大宅王」的張彥文(左),因為不滿女友提分手,當街砍死女友。(取自Peter Chang臉書)

台大宅王張彥文前年9月當街砍殺林姓女友47刀致死,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辯論終結,張男父母透過律師表達願意賠償死者父母請求的1261萬元,雙方達成和解。

張彥文就讀台大期間曾經領隊參加校內電玩比賽獲勝,被稱為「台大宅王」,畢業退伍後更順利進入台灣第3大「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審計員,卻因懷疑女友另結新歡要與他分手,當街砍殺林女47刀,甚至猥褻屍體。

張彥文犯案後供稱,交往期間協助林女至台北租屋、負擔她餐飲、交通、房租、衣服、手機、相機等生活費用及香港、日本旅遊費用,半年交往期間估計共花約50餘萬元,自己用光儲蓄且積欠卡債,最後卻分手,才憤而殺人。張彥文多次在法庭上痛哭認錯,法院認定他有悔意,判處無期徒刑,目前全案仍在高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張彥文父母原先僅表示願先賠200萬元,但被害人父母不接受,雙方未達共識,直到今天4度開庭,張男父母才在宣判前同意賠償被害人父母1261萬元,並先支付450萬元,剩餘部分簽字允諾按月支付1萬元,最後雙方達成共識,民事訴訟方面以和解收場。

張彥文的律師今天帶著450萬元支票出庭,代表張家表示願先認諾死者父母求償的1261萬元,雙方律師在法官見證下,簽下和解筆錄,至於剩下的金額,張家允諾未來會每月支付死者父母1萬元,直到支付完畢。

張彥文律師重申立場,再多的錢都喚不回死者性命,只能表達最深的歉意;她也提到,張男父母探監時,3人對望曾痛哭,也互相道歉。

死者家屬律師李女則說,雙方談好和解金額,接下來就看對方有無準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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