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際

3名旅客從大陸攜帶火腿腸入境 遭開罰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2月14日12:00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4日07:06
3名旅客從大陸攜帶火腿腸入境  遭開罰
3名旅客從大陸攜帶火腿腸入境 遭開罰

關務署臺北關今天在桃園機場,分別查獲搭乘班機CZ-3023、CA-149及HU-7987,從大陸返國的本國籍詹姓旅客、大陸籍李姓旅客及代姓旅客等 3人,以託運及手提行李方式分別攜帶大陸火腿腸(淨重分別為1公斤、0.2公斤及0.4公斤),由於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逕擇綠線(免申報)檯通關,經移請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分別裁處新臺幣五萬元、三萬元及五萬元罰鍰。

台北關表示,醃製肉類係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依同條例第3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構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不得攜帶入境;違反規定,今天(14號)起提高罰鍰至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關再次呼籲,國人出國旅遊,切勿攜帶未經檢疫合格之動物產品入境。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