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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2外送員亡 未加勞保只能罰542元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1月21日09:48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1日09:4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慶連假期間分別在桃園及台北發生兩起外送員車禍致死意外,對此,勞動部針對食物外送業者foodpanda及Uber Eats勞檢,認定兩家業者與死亡外送員屬僱傭關係,將就未加保勞保和就保部分開罰;經媒體試算,foodpanda外送員的雇主,開罰可能只有約542元。至於UberEats沒有工商登記,無法可罰。

▲國慶連假接連在桃園及台北發生兩起外送員車禍致死意外。(圖/資料照)

國慶連假期間foodpanda和Uber Eats各有一名外送員在外送途中車禍逝世,職安署追溯認定該2名外送員和外送平台業者間有直接僱傭關係,外送平台業者應該擔負起雇主投保勞保和就保以及勞退提撥的責任。

勞保局表示,依據相關法規,雇主未依法替員工投保勞保,可開罰雇主應繳交保費4倍,就保部分則是10倍。而在勞退部分,雇主如果經通知仍未補提勞退,可開罰新台幣2萬至10萬元,並按次處罰。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勞保局納保局代理組長林秀襄今(21日)表示,勞保局日前收到的負責勞檢foodpanda的桃園市勞動局資料,該名外送員出事前1天才到職,實際工作天數為2天,因平台沒有跟外送員約定薪資,勞保局直接以基本工資2萬3100元作為投保級距,裁處foodpanda勞保4倍、就保10倍罰鍰。《三立新聞網》自行試算,兩者合計開罰金額僅542元。

至於Uber Eats則是外商,林秀襄說,Uber Eats在台灣沒有工商登記,只有稅籍編號,因此不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再加上該名身亡的外送員有在其他事業單位加保就保,所以勞保、就保部分都沒有法令依據可以裁罰Uber E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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