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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108年1/1日起 89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勁報

更新於 2018年12月13日15:29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3日15:29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寒假將要來臨,春節等連續假期放假天數增多,許多家庭會安排出國旅遊。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呼籲民國89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以免到達機場遭境管造成困擾,影響遊興。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但是,近年來經常有已達役齡身分者,因為出國前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於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卻因具有役男身分而遭境管人員擋駕,無法順利出境,影響美好的出國計畫。

108年1月1日起,民國89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申請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的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內政部役政署業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受理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民政局表示,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業務資訊」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請大家多加利用。(于郁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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