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質疑時任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為協助慶富公司爭取200多億元無擔保貸款,濫權找公股行庫董事長密談,2017年11月間告發簡涉貪汙等罪。高雄地檢署查無不法予以簽結,簡反控黃涉誣告及妨害名譽,北檢調查後認為慶富案與公共利益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適當發表評論,今不起訴黃。
承造海軍六艘獵雷艦案的慶富公司,因財務不佳而利用虛偽增資等方式向多間銀行詐貸63億元,高雄地院去年9月27日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等罪,判董事長陳慶男25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500萬元,另依違反銀行法裁罰慶富公司2億8千萬元,可上訴。
慶富案偵辦期間,黃國昌數度爆料且親赴北檢告發,他指控,簡太郎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時,為幫財務狀況不佳的慶富公司爭取無擔保貸款,違法濫用職權,找公股行庫董事長至其辦公室,舉行無記錄的秘密會議施壓,觸犯貪汙治罪條例。
北檢將全案移轉至雄檢偵辦。雄檢調查後,認定簡太郎因陳慶男陳情,曾找銀行團召開兩次協調會,但各銀行是否參貸或主辦都是自行評估,且在兩次協調會間,已確定由第一銀行主辦聯貸案,因查無施壓舞弊情形,予以簽結。
事後,簡太郎反控黃涉誣告及妨害名譽。檢方調查後,認為慶富案與公益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簡太郎也確實曾找銀行團開會,黃國昌並非無中生有,且黃只是質疑此行為涉嫌違法,屬合理評論範疇,因此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