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汽車

騎士擋公車「你超速」…摔帽罵警 法官:這公車速度破60公里就斷油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9年07月23日10:03 • 發布於 2019年07月23日05:57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台中郭姓騎士今年1月間認為洪姓客運司機有超速行為,竟趁停等紅燈之時,用機車、肉身擋住公車去路,並持手機錄影邊嗆「你給我下來」、「恁爸不爽,我今天就針對你啦」,更怒摔安全帽、大力拍打公車窗戶;法官查出,公車只要時速超過60就會斷油,事後郭又對警辱罵「X你娘」;台中地院依強制罪、侮辱公務員等罪判郭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35歲郭男今年1月間騎乘機車外出,認為洪姓客運司機有超速、逼車等行為,竟在霧峰區中正路、柳豐路口將機車停在公車右前方,並下車用身體阻擋公車前進,並以手機對著洪男錄影嗆聲「你給我下來」、「恁爸不爽,我今天就針對你啦」等語,並怒摔安全帽、用手大力拍打公車窗戶等脅迫行為,妨害洪駕車離開及前進的權利約10多分鐘。

同年月19日晚間8點,郭又因乘坐高鐵時不慎遺失車票,與站務人員發生糾紛,李姓員警到場協助處理,郭竟2次以「X你娘」辱罵員警,貶損員警名譽,遭警當場逮捕。

郭坦承有摔安全帽、拍打公車窗戶,但否認強制犯行,更辯稱「我是小車要怎麼要大車停下?」指出是因為對方時速超過60碰撞到自己,司機態度又傲慢,把車停下只是維護個人權益。但洪表示,公車是有限速的,若開超過時速60公里就會斷油,最高時速就是60公里,並無挑釁對方;法官採信洪的證詞。

另對郭辱罵員警,郭稱髒話只是他的口頭禪,但法官據員警證詞及密錄器、錄影畫面截圖,認為此部分事實,判處郭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