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馬英九爆出曾用「中國政協」的政治獻金刊登「競選」廣告! 羅文嘉砲轟:原來「被滲透」已久!

放言Fount Media

更新於 2019年12月09日08:30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9日08:30

 

民進黨今(9日)召開「中共全面滲透中華民國,馬英九你為什麼不生氣?」記者會,會中由秘書長羅文嘉、副秘書長林飛帆、立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立委候選人鄭宏輝及等人發言。羅文嘉直言:因前總統馬英九收受源自中國政協的政治獻金,「現在才發現我們被滲透了很久!」

 

羅文嘉代表民進黨正式提出四項問題,希望明天馬英九公開詳細的回答:

1.羅文山代表的黃埔同心會,是不是在2008年為馬英九分別在各大報刊登競選廣告?

2.羅文山的廣告資金,馬知不知道就是從中國政協來的?

3.在總統府接見2位中國政協時,難道不知道他們就是因為給了錢才要合照、有圖為證?

4.馬知不知道這些錢,有部分被羅文山A了?

 

羅文嘉表示,國民黨團通知明天下午,針對反滲透法草案正式舉辦公聽會,比較特別的是邀請馬英九出席以「反對立院通過反滲透法」。然而,馬英九過去兩次選舉,曾接受來自羅文山擔任會長的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為馬刊登的競選廣告,「這筆經費來自中國的外圍團體,也就是中國政協許智明的捐款。」

 

「這就是我們之所以要提反滲透法的原因,原來我們被滲透了很久!馬過去擔任8年總統,兩次競選期間就是被滲透了!」羅文嘉強調,馬曾接受中國政協的政治獻金刊登廣告,「難道不應該有一套完整的反滲透法,來防範中國一而再、再而三對台灣選舉的干預?」

 

「大家一直講中國在台灣的滲透,但金流怎麼來?怎麼滲透?苦無證據。剛好這個月3日來自台北地方法院這項判決書,就是明白的證據!」羅文嘉指出,104年時檢察官提出公訴,經過四年審理,判決的主文、判罪事實,理由寫得一清二楚。

 

他說明:2008、2012兩次的選舉中,羅文山都為馬英九刊登廣告,例如聯合報頭版刊載「支持2號馬英九、5號國民黨」,這非常明確。

 

羅文嘉進一步說明,廣告的錢從哪來,法院判決書寫得非常清楚:從2008年3月開始,匯款第一筆1百萬港幣,之後連續一共4筆匯款到黃埔同心會帳戶,每筆都非常清楚;3月份匯款後,12月捐款人許智明就到總統府了,黃埔同心會官網自己也有公布照片。「許志銘是中國的外圍團體,捐款給羅文山,羅文山再幫馬英九刊登廣告,法院判決非常清楚明確。」

 

羅文嘉坦言,這個案子其實是案外案,若沒有這個案子,還無法抓到證據:「原來羅文山身為白手套,還私吞了部分的滲透資金;中國滲透進台灣,羅作為白手套,自己也A了不少,才被法院查到有這個判決、有明確證據!」他提問:金流、人證、物證,一應俱全,「請問馬英九還要反反滲透法嗎?」

 

 

記者歐芯萌/攝影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