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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飼主注意 寵物沒身分證可罰1.5萬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1月19日13:20 • 發布於 2020年01月19日13:20

記者陳弋/新北報導

飼主要注意!別忘了給家中毛小孩完成寵物登記,給牠們一張「身分證」。依照〈動物保護法〉,未完成寵物登記可處3,000元到1萬5,000元的罰鍰。寵物登記不僅是寵物的身分證,如果寵物不小心走失,更能幫助牠找回溫暖的家。

▲動物之家人員幫Money整理毛髮。(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板橋動物之家去年12月底接獲民眾通報,在鶯歌區的中正路拾獲一隻狗狗,帶回查詢寵物登記資料發現是桃園徐先生飼養的Money。流浪在外的牠被發現時毛髮髒亂,動物之家的工作人員為牠清理毛髮,之後徐先生趕來領回,表示幸好早已完成寵物登記,才能在過年前將寵物帶回家。

〈動物保護法〉規定,寵物應完成寵物登記,未完成者可處3,000元到1萬5,000元的罰鍰。相關單位不定期派員前往各公園等區域巡查,看飼主有沒有幫寵物完成登記。飼主可以帶寵物至寵物登記站辦理登記。完成寵物登記除了是遵照法律規定,毛寶貝一旦走失更可以透過登記的資料,聯絡飼主帶回。

新北市農業局長李玟表示,飼主依法須完成寵物登記,如此一來可以幫走失的寵物找回溫暖的家。動保處會在各公園、廣場進行稽查,並加強宣導飼主責任,使新北市成為友善動物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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