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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頂新混油案 魏應充入監前被通知「暫緩執行」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1月15日06:53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5日04:49

北檢報到後35分鐘離去

頂新越南混油案中,集團董事長魏應充被控違反食安法,最高法院就其中26項犯罪事實判決有罪,其中7罪不得易科罰金,判刑5年9月定讞。魏應充今上午依通知到台北地檢署報到入監,但彰化地檢署上午通知受囑託的北檢因台中高分院尚未收受裁定「合併定刑聲請」,因此「暫緩執行」,魏應充約35分鐘後搭車離去,未發一語。

彰檢:尚未收高分院合併定刑裁定

彰化地檢署表示,因魏應充先前有詐欺等案件經智財法院判刑2年確定,已執行完畢,依法得與上述已確定部分判決合併定執行刑。彰檢囑託北檢執行後,同時以最速件函請台中高分檢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合併定刑,因至今尚未收受裁定,將待收受裁定後擇期通知到案執行,並持續掌控魏應充行蹤,以防逃匿,確保執行。另常梅峯等人因無上述問題,今天上午10點已發監執行。

味全龍相挺 到場擁抱道別

大約有40名員工曾在北檢執行科大門舉牌「董事長我們是董永遠的後盾」、「味全龍需要您」、「魏來我們都在」、「三董我們與你同在」等口號。

味全龍現任領隊吳德威、總教練葉君璋、外野教練黃㷡隆、教練張泰山等人都替魏應充送行。魏應充下車後,分別與張泰山等人擁抱道別,並雙手合十走向報到處;員工呼喊「董事長加油!」充滿不捨。

頂新和魏應充等人被控自2012年起,自越南民間收購非食用的豬油、牛油等油脂,由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後加工製成食用油出售。

最高法院認定有罪部分,魏應充擔任頂新公司董事長,頂新公司前、後任總經理常梅峯、陳茂嘉分別於2012年、2013年知悉大幸福公司販賣給頂新公司的原料豬、牛油,欠缺可供人食用之品質,常、陳仍持續收購並製成食用油,販賣給廠商,魏指示陳茂嘉輔佐大幸福公司為生產夥伴,損及下游廠商及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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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右)因越南混油案定讞,今到北檢報到執行,魏應充與味全龍總教練葉君璋擁抱,但約半小時後即搭車離去。
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右)因越南混油案定讞,今到北檢報到執行,魏應充與味全龍總教練葉君璋擁抱,但約半小時後即搭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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