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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韓國瑜陷大安區豪宅風波 段宜康質疑「有什麼不好講清楚的」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1月20日22:55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0日22:55
韓國瑜因豪宅風波將對《壹週刊》提告,段宜康在臉書反問韓:「這有什麼好告?」(資料照)
韓國瑜因豪宅風波將對《壹週刊》提告,段宜康在臉書反問韓:「這有什麼好告?」(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被《壹週刊》爆料曾和妻子李佳芬住在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幸安名廈」樓中樓多年,持有人曾為「李姓屋主」,最後以六千萬元賣出。韓國瑜昨在臉書表示,此報導已對他的選情造成影響,將對《壹週刊》提告。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稍早則是在臉書反問韓:「這有什麼好告?」

段宜康認為,韓國瑜處理這件事很不正常,因為週刊也沒說樓中樓就是韓國瑜夫婦的資產,只說謄本上當時屋主姓李、鄰居證實夫婦倆住了幾年,「這有什麼好告?除非韓國瑜夫妻根本沒住過那個房子」。

段宜康指出,韓國瑜夫婦有趣的是,只說房子不是他們的,可並不否認曾經長期住在那裡,那麼到底是租的、借住還是佔用,總可以說清楚吧?段宜康質疑:「韓辦所謂的親戚,韓國瑜所謂的親屬,如果屋主是李佳芬的爸爸或弟弟、妹妹,又有什麼不能對外說的?租房子或借家人的房子來住,又有什麼不好講清楚的呢?」

最後段宜康則推論,除非是有些事情講明了怕人往下追,「例如房子是李佳芬妹妹的名字;但賣房子的錢卻進了姊姊的戶頭」,段宜康也說:「我只自己想像,舉個自己覺得比較合理的例子,我什麼也不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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