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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電動自行車酒駕上路 1人被移送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02日08:27 • 發布於 2019年07月02日07:43 • 馮惠宜
酒駕新法上路,酒駕電動自行車1人被移送
7月1日酒駕新制上路,台中市警方加強執法。(馮惠宜攝)

7月1日酒駕新制上路,台中市警方加強執法,首日共計45人遭送辦,總計首日光是罰款部分總計就高達115萬元;其中有民眾騎電動自行被測出酒精濃度達0.25毫克也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另位民眾騎電動自行車拒檢也收了一張2400元的罰單。

立法院3月26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並於7月1日正式實施,新制罰鍰採汽機車分流,汽車酒駕罰鍰提高為3萬至12萬元並採累進處罰,另闖越酒測攔檢點、酒駕拒測罰鍰提高至18萬元,亦採累進處罰。且新制也增加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規定。並且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慢車酒駕也會受罰,罰鍰提高至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測則處2400元。

台中市首日統計總共有45人送辦,其中酒測值達「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者有21人;駕駛人酒精濃度達0.25毫克以上,處罰同車乘客者共有4人;拒絕接受酒精或管制藥品檢測者共有5人。

首日也有2件慢車酒駕告發,一民眾是騎電動自行車拒檢被開罰2400元,另一人則是酒精濃度達0.25毫克以上也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總計首日開出的罰鍰金額高達115萬元,市警局交通大隊指稱,其他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案屬法院權責,要視法院判決後才能確定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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