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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離岸風電費率價差大,影響台灣財政?經濟部端出數據回擊

數位時代

更新於 2018年12月10日09:22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0日08:30 • 陳映璇

針對離岸風電爭議,監察院上週發布調查結果,指出躉購費率與競標費率相差過大、沒有明確法律授權等質疑,今日經濟部長沈榮津親上火線,並拿出數據反駁,表示躉購競標並行的制度,是政府主動幫助全民省下4千億元的購電支出。

離岸風電費率攸關納稅人權益,監察院提3大質疑

為推動2025年離岸風電裝置容量要達到5.5GW,我國採先遴選後競標方式推動。在遴選階段的3GW,以躉購費率作為補貼,要求開發商負擔國產化責任,建立本土離岸風電產業供應鏈。另2GW裝置容量採競標制,無須負擔國產化、以最低價得標,今年6月競標開出2.2~2.5元的破盤價,比目前台電平均售電費率 2.6 元還低。

以今年離岸風電躉購費率5.8元來看,跟競標價格足足相差3.3元,有立委以20年台電購電合約估算,價差高達9,100億元。今年7月國民黨立委前往監察院,舉發經濟部長沈榮津涉嫌圖利,要求監察院調查彈劾。

回應監察院離岸風電檢討報告,經濟部長沈榮津(左一)、能源局局長林全能(中)親上火線說明。
回應監察院離岸風電檢討報告,經濟部長沈榮津(左一)、能源局局長林全能(中)親上火線說明。

上週五監察院調查出爐,提出三點質疑,第一、離岸風電影響國家財政、全民納稅權益,經濟部應有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依據。第二、質疑躉購費率價格過高。第三、七年內建置離岸風電5.5GW裝置容量,過於速成的方式,無助於建立學習曲線。

對此經濟部今大動作回應,能源局局長林全能強調,經濟部發布的「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是依「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法律授權規定,並以公開、公正、公平對外招商,吸引業者來台投資。

離岸風電多花9千億?經濟部反駁:為人民節省4千億

針對躉購費率過高的問題,能源局局長林全能表示,經濟部是根據電業法規定,搜集可佐證的數據,所訂定的費率,比較歷年來的躉購費率來看,並沒有大幅波動;對照國外趨勢,我國今年躉購費率5.8元、英國5.7元、日本9.8元,跟國際趨勢差距不大。經濟部也首度拿出數據回擊,採躉購競標並行,是政府主動幫助全民省下4千億元的購電支出。

經濟部表示,依據歷年來離岸風電的躉購費率,並沒有大幅度波動。
經濟部表示,依據歷年來離岸風電的躉購費率,並沒有大幅度波動。

不過,在野黨說人民多花9千億、經濟部說為人民節省4千億,兩者數字怎麼算?9千億是以經濟部釋出一年發電138億度為計算基準,兩階段價差3.3元,讓每年電費差距為455億元,20年即多花9,100億元。經濟部提出,相較5.5GW全部採用躉購,透過躉購競價並行,20年可減少4千億的購電支出。因為算法的基準不同,而衍生不同的結果。

沈榮津也強調,「2.2~2.5元不代表開發商實際成本,不能跟5.8元相提並論。」林全能進一步說明,透過前期3GW的容量,建置國內自主的能量,透過7年的技術精進,達到降低開發成本的效益,因此讓業者可以拿出較低的價格,競價參與風場開發。

傳中央助攻開發商搶5.8元,經濟部:尊重

而針對近期營建署、漁業署幫助風電開發商,加快完成《海管法》審查、拿到漁業補償的同意函,搶下今年5.8元高躉購費率。對此沈榮津表示,尊重這兩個行政單位,並強調一切符合規定,能源局就會受理核發電業籌設許可,讓開發商與台電簽署購售電合約(PPA)。

另外針對明年躉購費率引發外商反彈的部分,沈榮津表示,已在上週收到開發商提出的佐證資料,像是台灣水下基礎多採套筒式,跟國外單樁式不同,以及台灣海象差,可施工月數少等提高設置成本因素。後續將在12月底舉辦聽證會,促進彼此溝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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