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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離婚5月竟「多個兒子」 男怒告前妻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11月08日09:59 • 發布於 2020年11月08日10:0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張姓男子與鍾姓妻子婚後聚少離多感情疏遠,兩人離婚後仍保持朋友關係,張男將印鑑章交給前妻保管,沒想到離婚半年後竟收到「育兒津貼核定通知書」,一問之下才知前妻早在已婚時就外遇王姓男子,懷孕產子後還拿他的印章申請育兒補助。張男綠雲罩頂,怒告兩人妨害家庭,並另控鍾姓前妻偽造文書。

外遇,搶兒,逢場作戲,離婚(翻攝自Pixabay)
外遇,搶兒,逢場作戲,離婚(翻攝自Pixabay)

▲張男與鍾女離婚後仍保持友好關係,沒想到鍾女早已外遇。(圖/資料照)

張男與鍾女2018年5月離婚,5個月後張男收到「育兒津貼核定通知書」,追問前妻才知道,鍾女2017年10月就與一名王姓男子發生關係,兩人離婚2個月後,2018年7月20日產下一子。

由於子女從母姓必須得到生父同意,因此鍾女拿著前夫的印章蓋在「約定人父簽名或蓋章」欄位,並持該證明書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育兒津貼。

張男得知實情後,對前妻及王男提告妨害家庭,再對前妻提告偽造文書,但兩案張男都和解撤告,因此偽造文書部分,北院審理後判鍾女2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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