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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影/陳菊首勝!「去死」女韓粉造謠貪汙500億 求饒「台灣不能沒有您」仍遭判刑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9年11月18日08:13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8日02:36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韓粉肆虐災情不斷,1名楊姓女韓粉更因在高雄一家煎餅店,怒飆女學生「去死」一戰成名,後又於個人臉書、社團內,造謠指陳菊貪汙500億挨告,不料楊女事後態度180度大轉變,在臉書對陳菊「溫情喊話」,「我對陳菊小姐感到萬分的抱歉,對不起我以後不會了」、「台灣不能沒有您們的」。可惜楊女無法接受和解條件,陳菊對這番「求饒」更是不領情,北院11月18日依誹謗罪判楊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楊女挺韓屢屢有「亮眼」表現,先是在4月間,不滿前澎湖縣長高植澎,在臉書質疑李佳芬沒把版稅捐出去,「出征」高植澎臉書,辱罵「混蛋」、「丟臉」、「您不是女人生的」等語,遭高植澎提告,楊女反告經澎湖地檢偵結,將高植澎不起訴。

到了8月,楊女又在臉書及數個韓粉社團內,散佈謠言指陳菊貪汙500億元,更指稱韓國瑜當選總統,才能將這些人送到大牢;不料楊女罵得激昂,卻在陳菊提告加重誹謗後,於9月15日在臉書打「悲情牌」求饒,稱是一時衝動,才會在臉書轉貼陳菊貪汙的事件洩憤,除了向陳菊道歉外,更說自己「沒有錢、沒有房子、更沒有健康的身體」、「您(陳菊)大人有大量,請您放過我」、「我一定會修正自己的言行舉止,也會告訴大家陳菊小姐是個有肚量的好人」。

可惜陳菊並不領情,依舊讓楊女乖乖到法院報到,北院審理時,楊女無法接受陳菊的和解條件,北院於11月18日依誹謗罪,判楊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這也是陳菊在歷經提告費鴻泰、張琍敏等人敗訴後,首次迎來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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