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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陳致中嗆韓國瑜反罷韓 反遭酸爆:唬爛王也能當議員?

TVBS

更新於 2020年04月08日09:12 • 發布於 2020年04月08日09:12 • 王翊綺
陳致中對於韓國瑜罷免一事有話說。(圖/TVBS資料畫面、翻攝陳致中臉書)
陳致中對於韓國瑜罷免一事有話說。(圖/TVBS資料畫面、翻攝陳致中臉書)

高雄市長韓國瑜在總統大選落敗後,面臨被罷免市長的危機,昨(7日)罷韓案通過第二階段連署,預定在6月份舉行罷免投票。不過今(8日)韓國瑜委託前新聞局長王淺秋、律師葉慶元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罷免案聲請停止執行;王淺秋表示,罷免活動及連署書簽署在韓國瑜就職未滿1年就開始進行,屬於「偷跑」,違反選罷法。對此,高雄市議員陳致中今日也在社群網站上發文表示,「連署方必須嚴肅以對,否則可能因為一個法官,55萬份連署變成垃圾紙。」

(圖/翻攝陳致中臉書)
(圖/翻攝陳致中臉書)

陳致中今(8日)於臉書上發文談論罷韓一事,直指「韓國瑜市長反對罷免、另闢法律戰場,綜觀其所提出的5大理由,實在都是政治文宣。」細數韓所提出的理由,陳菊前市府害怕被清算、市民無從判斷真正政績、中選會蠻橫違法不中立等等,陳致中認為這些在法律上說不出什麼道理,也難以服眾。

假如進行訴訟,成功機會微乎其微,陳致中分析,韓國瑜要的是「以拖待變」,所以主動攻擊中選會破壞、挑動藍綠對決的神經,「6月中的罷免能拖就拖,俗話說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只要拖下去就遙遙無期,55萬連署書,一筆一畫累積起來的民意,順間變成垃圾紙。」

提到有人疑問,說服法官裁准停止執行是否有困難?陳致中正面回覆「是的」。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6條規定,除非有急迫、有難於回復之損害,而且不能損及重大公益、原告之訴不能顯無理由。但是陳致中也提醒,「法官認定存在自由心證」,只要韓國瑜運氣好,遇到黨國法官、韓粉法官,就有可能停止罷免投票。陳致中最後呼籲罷韓民眾,「必須嚴肅以對,綢繆因應,不然到時候55萬連署灰飛煙滅、55萬市民撕心裂肺、欲哭無淚、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不過上月底,「新台灣國策智庫」舉行「高雄市長韓國瑜施政滿意度與『罷免案』評估」的民調記者會時,顯示有59.1%市民不滿韓國瑜施政表現;當時陳致中才嘲諷,「奉勸男子漢大丈夫應該要正面應戰、直球對決,如果躲在保護傘底下,只會讓市民更火大、更看不起,反而適得其反。」

(圖/翻攝PTT八卦板)
(圖/翻攝PTT八卦板)

結果文章發布到PTT「八卦板」,網友卻連帶嘲諷陳致中「也噓嫖妓仔」、「妮可仔經過法院認證」、「唬爛王還能選上議員」、「時鐘換致中,星宇改幸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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