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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司法正義不能私了 蔡清祥:不容殺人犯逍遙法外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21日16:39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1日11:57
港女箱屍案嫌犯陳同佳即將刑滿出獄,並想到台灣投案,法務部長蔡清祥(左)與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晚舉行記者會,指必須透過官方正式的司法互助交流案件證據,也呼籲港府依循正式管道,進行司法磋商。(記者方賓照攝)
港女箱屍案嫌犯陳同佳即將刑滿出獄,並想到台灣投案,法務部長蔡清祥(左)與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晚舉行記者會,指必須透過官方正式的司法互助交流案件證據,也呼籲港府依循正式管道,進行司法磋商。(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針對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想到台灣投案,但外界質疑陳是「被投案」,恐有港府、甚至中國方面在幕後操作,呼籲勿陷於「一中框架」陷阱,但國民黨方面則認為我方應行使司法管轄權,同意陳同佳來台投案,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和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召開記者會,蔡強調,法務部處理本案應符合三項原則,堅持「司法正義不能私了,不允許殺人犯逍遙法外」;邱也指出,當務之急,台港應儘速討論司法互助機制。

蔡清祥指出,法務部處理本案三項原則是,首先,台港雙方均有此案的司法管轄權,基於兇嫌陳同佳和被害女友都是香港籍,且陳目前在香港羈押中,在他羈押期滿前,港府應本於職權追訴其殺人犯行,又考量「港人港審」與審判的優先性和便利性,應由香港政府優先處理。

其次是「司法沒有空窗期」,無論中華民國或香港特區政府均應負起責任。港府更不應該讓殺人嫌疑犯陳同佳任意遊走,以免有串證或湮滅證據情形,中華民國政府會透過司法互助方式處理本案,「絕不會私了,更不會有拒收的問題」。

最後,是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卸責,中華民國政府願在司法互助前提下,全力提供相關資訊、並派員協助。

另外,蔡清祥指出,行政院已責成法務部和陸委會組成專案小組與港方接洽,處理本案司法互助事宜,並提出兩項方案,一、是考量家屬心情,和審判的優先性和便利性,香港政府應優先審理本案,我國司法機關願提供相關事證協助審理。二、香港政府有無管轄權一事,應由香港法院做出正式裁定,若本案經香港法院裁定無管轄權,中華民國政府願意針對本案與港府共同討論後續處理。

蔡清祥強調,在司法互助的前提下,陳同佳因涉殺人重罪,不應縱放,港府應於陳另案執行期滿時立即逮捕並偵辦,以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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