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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陳同佳投案 法務部:不拒收不私了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22日02:07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1日23:00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引爆香港、台灣司法角力爭議的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放出願意來台投案訊息,香港政府也突然「樂意協助」,態度180度大轉變。法務部、陸委會21日晚間聯合召開記者會,法務部長蔡清祥強調「司法正義不能私了,不允許殺人犯逍遙法外」,並重申堅持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處理,不會私了,更不會拒收。

針對港女命案,法務部、陸委會聯合召開記者會說明。(圖/記者楊佩琪攝)
針對港女命案,法務部、陸委會聯合召開記者會說明。(圖/記者楊佩琪攝)

▲法務部、陸委會召開記者會,強調陳同佳要投案,絕對不拒收,但也不會私了。(圖/記者楊佩琪攝)

整場記者會除了台灣媒體,不少香港媒體也派員採訪,可見如何解決這棘手的司法問題,成為當前台港最受關注議題。其實陳同佳要投案的消息一出,加上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證實,有收到陳同佳的來信並允諾「樂意協助」,立刻引來外界質疑根本是「被投案」,認為港府將陳同佳視為解決「反送中」抗爭的犧牲品。

法務部場蔡清祥在記者會中強調,台港處理都應符合3項原則,第一「台港均有司法管轄權」,港府應在陳同佳羈押期滿前,本於職責追訴犯行,而考量到港人港審的優先性與便利性,應由香港政府優先審理。

▲陳同佳將於10月23日,在香港服刑期滿出獄,屆時他將成為「自由身」。(圖/資料畫面)

另外「司法沒有空窗期」,台港都應負起責任,不能讓殺人兇手任意遊走,中華民國會透過司法互助正式管道「絕不會私了,更沒有拒收問題」。第三項原則就是,中華民國從未放棄轄權,也絕不會卸責。

至於具體作法,蔡清祥認為可由香港法院正式裁定管轄權問題,若確實無管轄權,台灣司法單位願意與港府共同討論,考慮到家屬心情,港府也應該優先審理此案。

▲蔡清祥表示,司法沒有空窗期,絕不能讓殺人兇手逍遙法外,台港都應負起責任。(圖/資料畫面)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則強調,因陳同佳潛逃香港,使得無法立即有效地將陳男繩之以法,更加凸顯了司法互助機制建立的重要性。畢竟,不可能僅憑兇嫌個人的自白,在沒有完整的事證下,就能結案。

但遺憾的是,港方以操作「送中條例」迴避司法互助途徑,就在凶嫌即將成為「自由身」之時,台港更應該由雙方部門主管坐下來,盡速討論如何建立可長可久的司法互助機制,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反送中/九龍遊行演變警民衝突
10月20日香港九龍大遊行,本應是和平的遊行,但最後在硝煙下演變為警民衝突,部分示威者在遊行後陸續散去,而另一部分的前線示威者則轉往尖沙咀圍堵警察局並建起防線,掩護後排的示威群眾離開。(圖/三立新聞網駐香港記者王志杰攝)
反送中/九龍遊行演變警民衝突 10月20日香港九龍大遊行,本應是和平的遊行,但最後在硝煙下演變為警民衝突,部分示威者在遊行後陸續散去,而另一部分的前線示威者則轉往尖沙咀圍堵警察局並建起防線,掩護後排的示威群眾離開。(圖/三立新聞網駐香港記者王志杰攝)

▲邱垂正直指港府僅在推動「送中條例」時,才做出所謂的回應,港府實應先針對台灣多次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給予正式回覆。(圖/資料畫面)

但為何港台遲遲無法建立司法互助,邱垂正強調兩岸都可以有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為什麼台港不行,香港政府應要務實,當然也要平等互惠,相互尊重「連北京都可以跟台灣談司法互助協定,為什麼就林鄭月娥不行。」

至於港府表示,早對台灣的請求做出回應,是台灣「不理會」,邱垂正反駁,港府所謂回應的時間點正在推動「送中條例」,我方不希望在此背景下討論此案「否則就好像替港府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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