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陳伯謙改判無期徒刑 被害人家屬無法接受將上訴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0年04月07日03:40
apho0016L.jpg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二審今天認定構成性侵傷害罪,改判無期徒刑。被害人父親聆判後,氣憤表示,無法接受,陳伯謙就是殺人魔,應判死刑,與世隔絕,將提上訴。

此外,被害人父親表示,陳伯謙不曾道歉,沒有悔意,會儘速聯絡檢察官,提起上訴;台北巿政府是幫凶,未好好管理華山草原,將會控告台北巿政府,雖有提起民事訴訟向陳伯謙求償,若後續獲賠將捐款。被害人妹妹則說,考慮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一審法院判決指出,陳伯謙去年6月間在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進行分屍,另將高女包包內的現金花用殆盡。

陳伯謙偵查中坦承殺人、竊盜、損壞及遺棄屍體犯行,但否認性侵,審理時又翻供否認殺人,辯稱是一名英文名字叫Eric的台灣男子殺害,他只是被威脅而幫忙分屍及棄屍。

一審法院認為陳伯謙說法不可採,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竊盜罪,有期徒刑10月;遺棄屍體罪,有期徒刑4年6月。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宣判,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90407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