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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防豬瘟懶人包!「11類食品」帶回國就罰20萬 能買的僅9類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8年12月19日00:59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8日18:16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非洲豬瘟疫情在大陸嚴重擴散,台灣為了防止豬瘟入侵祭出重罰,但新法14日上路後,違規事件仍不見減少,4天內就罰了53件,導致防檢局再次提高罰則,罰鍰20萬起跳,最重可罰到100萬。出國究竟有哪一些食物可以買回當伴手禮,下列就整理了一套懶人包避免踩到開罰雷區。

「不可攜帶入境的動物製產品」首先是「動物肉類」,不論新鮮或冷凍,連煮熟的也不行、真空包裝也不行。二、加工肉類:包含「乾燥或醃製肉類」,如肉乾、肉鬆、香腸、臘肉、熱狗、火腿、鳳爪等;「內餡含肉產品」如肉粽、肉包、肉捲、水餃等,連澳門特產鳳凰捲也不行;「含上述肉類的液態湯類」等。

三、未煮熟蛋製品,包含生鮮雞蛋、鴨蛋、鵝蛋、皮蛋等各種蛋類。四、生鮮、乾燥及鹽漬的動物皮(經鞣製加工處理者除外)。五、未熬製精煉的動物油脂。六、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的燕窩。七、未完全去除內臟的生鮮、冷凍、冷藏的魚產品。八、附著土壤之動物產品。

還有九、包含動物性成分之中藥材,包括生鮮、乾燥或研磨成粉狀等,(錠狀、膠囊狀等具商業包裝之調製藥品除外)。十、生乳及鮮乳等奶類產品。十一、動物食品,含動物性成分的乾飼料、含牛肉成分罐頭、零食、保健食品、牛皮骨……等。

至於日前鬧的沸沸揚揚的「真空包裝」食品問題,農委會防檢局檢疫組長彭明興解釋說,罐頭是經過高溫、高壓滅菌消毒過後的產品,可以常溫保存毋須冷藏,不會有疫病的問題,但「真空包裝」僅是把空氣抽出,還是需要冷凍冷藏,非洲豬瘟仍能存活,因此不准攜帶入境。

「不論是不是來自疫區的肉品,只要帶上述違禁品返國就要開罰」,只是開罰的金額有所差別。目前現行法令,從非洲豬瘟疫區帶肉品回國,首次開罰20萬、3年內累犯罰100萬。口蹄疫及禽流感疫區,視違禁品項目有所差別,首次開處1萬或3萬元,累犯則開罰30萬、100萬。非疫區則開罰罰1萬至30萬元。

至於可以攜帶的動物製產品,分成9種包含「保久乳、奶粉及乳酪」、「罐頭食品」、「不含肉類的餅乾、蛋糕、麵包等食品」、「經煮熟蛋類製品(蛋黃及蛋白須完全凝固,但鴨仔蛋等含胚胎蛋不論是否煮熟均禁止輸入)」、「經熬製精煉供人食用的動物油脂。」、「經加工處理的燕窩成品」、「乾燥、醃漬、調製等加工處理的水產品及已完全去除內臟的魚產品」、「泡麵、沖泡即食品」、「不含牛肉成分的犬貓食品罐頭、不含動物性成分及僅含乳品或水產品成分的犬貓食品(須有清楚成分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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