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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闖屋扯棉被拍裸照 王傳家妻抓姦觸法獲判緩刑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21日09:43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1日09:43
王傳家妻子(右)日前到高等法院出庭。(資料照)
王傳家妻子(右)日前到高等法院出庭。(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中華職棒前球星王傳家前年底被控在杜姓女球迷的租屋處偷情,王妻獲知後破門而入、拉扯棉被拍攝裸照,王、杜2人涉妨害家庭一審無罪;王妻因未經同意闖入杜女房間、強掀棉被拍照被告,涉嫌無故侵入住宅及強制罪嫌;由於雙方和解,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王妻拘役20日,緩刑2年,侵入住宅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

據了解,王妻因聽聞王傳家在外包養小三,與杜姓女球迷過從甚密,委託徵信社調查,前年11月4日清晨3時許,王妻獲報王傳家與杜女共處一室,與徵信社業者、朋友準備抓姦,聽到屋內傳來呻吟聲,破門而入,發現2人全身赤裸,且杜女驚慌失措拿棉被遮住私密處,仍強行拉扯拍攝私密處。

王妻氣炸持蒐證畫面提告,但因畫面未拍到2人性器接合,也未扣到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團或床單,檢方將全案不起訴;王妻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後來將案件發回續查,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將2人起訴,杜女亦在新北地檢署控告王妻涉嫌妨害秘密、強制及無故侵入住宅罪嫌。

王傳家及杜女先被起訴,但一審認為,王妻未經許可闖入杜女家拍攝,侵害杜女居家隱私,光碟不具證據能力,雖王妻有拍到王男與杜女裸身共處一室,但仍不足以證明2人有性器結合,判決無罪,此案已上訴高院審理中。

至於杜女控告王妻涉妨害秘密、強制罪及侵入住宅部分,檢方認為妨害秘密已逾越6個月告訴期,處分不起訴,但王妻涉嫌未經同意闖入杜女房間,又強扯棉被拍照,依強制及無故侵入住宅罪嫌起訴。

法院於今年9月間首度開庭,王妻在律師陪同下出庭,當庭庭呈和解狀,表示已與杜女和解,對方將撤回無故侵入住宅告訴;至於強制罪嫌無法撤告,王妻則表示坦承犯行,法院諭知此部份將改以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王妻拘役20日,緩刑2年,侵入住宅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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