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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闖下大禍的新型冠狀病毒該叫什麼名字?中國學者提出最新建議

風傳媒

更新於 2020年02月20日11:00 • 發布於 2020年02月20日11:00 • 國際中心
電子顯微鏡下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美聯社)
電子顯微鏡下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美聯社)

從中國爆發的武漢肺炎,在全球造成近7萬6000人感染、逾2100人死亡,然而不僅病名未見統一(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2019冠狀病毒病),病毒名稱也莫衷一是(新型冠狀病毒、2019新型冠狀病毒)。18日,多位中國專家聯名呼籲,將它重新命名為「HCoV-19」,意為「2019年人冠狀病毒」。

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ICTV)11日將新型冠狀病毒命名為「SARS-CoV-2」,意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病毒2型」,引發中國學者的廣泛質疑,18日並在醫學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發表《新冠狀病毒需要一個不同的名字》(A distinct name is needed for the new coronavirus)一文。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武漢病毒研究所研究員石正麗等7位專家指出,「SARS-CoV-2」這一命名具有誤導性,此次引起廣泛國際關注的流行病毒應有其獨特名稱,建議重新命名為「HCoV-19」,意為「2019年人冠狀病毒」。

世界衛生組織(WHO)最初將新病毒臨時命名為「2019-nCoV」(2019新型冠狀病毒),本月11日將其引起的疾病正式命名為「COVID-19」,意為「2019冠狀病毒病」的縮寫。

11日當天,ICTV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SG)在bioRxiv上發布論文,確定新病毒屬於現有物種,是一種與「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相關的冠狀病毒,建議在對相關冠狀病毒進行系統分析的基礎上,將2019-nCoV命名為「SARS-CoV-2」,即「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病毒2」。

高福等中國學者指出,新病毒命名為「SARS-CoV-2」意味它會導致SARS或類似疾病。但新病毒是一種天然病毒,新病毒在生物學、流行病學和臨床特徵方面與SARS病毒截然不同,「SARS-CoV-2」命名對病毒學知識不足的科學家以及大眾而言將產生誤導,也與疾病名稱「COVID-19」不一致。

文章也稱,「COVID-19」仍在發展中,新病毒可能演變為低致病性、高傳播性冠狀病毒,導致反覆的季節性流行,「SARS-CoV-2」名稱可能對疾病流行國家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產生的不利影響,造成人們對SARS再次發生感到恐慌,導致旅行和投資下降。

文章建議,基於特殊的臨床、病毒學和流行病學特徵以及新冠病毒的不確定性,為避免產生誤導和混淆,並幫助科學家和公眾更好的進行交流,建議將病毒重新命名為「2019年人冠狀病毒」(HCoV-19),與SARS病毒區別開來,並與疾病名稱「COVID-19」保持一致。(推薦閱讀:武漢肺炎》南韓出現死亡首例!一天暴增53例確診,大邱市長呼籲250萬居民勿外出

根據ICTV官方網站,當新病毒造成疾病暴發時,有3個與病毒和疾病相關的名稱需要命名:疾病名稱、病毒名稱(常用名)和病毒分類名。疾病命名由WHO決定,病毒分類命名由ICTV決定,病毒的一般名稱是相關病毒專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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