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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開車門害騎士噴飛 她慘遭郵務車輾斃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2月15日03:59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5日03:59

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高姓小黃司機,前年9月間高男貪圖方便,他將車輛並排在板橋區一間便利店前,未注意車旁狀況就開門,郭姓女騎士直接慘遭車門擊落,噴飛到對向車道,郭女當場被郵務車輾斃。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高男1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期間,高等法院考量高男與家屬以100萬元達成和解,因此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最高法院
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最高法院 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最高法院審理後,改判高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017年9月間,高男貪圖方便,把計程併排違停在便利店門口,他推開車門時未轉頭看看一旁有無車輛,剛好郭女騎車經過,郭女直接撞上車門後,噴飛滑向對向車道,慘遭郵務車直接輾過,送醫不治。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高男得知鑄下大錯,並向前來處理的員警自首,承認過錯,符合自首條件,但他因財力不夠,始終未和郭家女屬達成和解,新北地院審酌他的過失程度不小,判刑1年,全案上訴高院。

高院審酌,高男遭到重判後,鬱鬱寡歡導致中風,無法再開計程車,只能以清潔工為業,郭女家屬見他家境勉持,同意以100萬元和解,法官因此將原判決撤銷,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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