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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開罰了!林德福競總設工地大樓 工務局依法開罰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10日09:26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0日09:26
工務局指競選總部設在未完工大樓,未先申請需依法開罰。(記者翁聿煌攝)
工務局指競選總部設在未完工大樓,未先申請需依法開罰。(記者翁聿煌攝)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第9選區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林德福被爆料,其位於永和區中正路、得和路口的競選總部,為興建中的大樓工地1樓,涉嫌違反法令,新北市工務局表示,將依照建築法第25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並依建築法第86條處分其擅自使用,處以使用樓層造價的5%罰鍰,林德福服務處黃主任說,競選總部會依法申請使用。

林德福競選總部於日前成立,但被民眾檢舉,競總所在地為興建中的大樓工地,鷹架都還沒有拆除,明顯仍在施工,不太可能取得使用執照,外牆掛上大面韓國瑜、林德福的競選帆布看板,還標註為「韓國瑜、林德福聯合競選總部」,有違反法令之虞。

工務局施工科長潘亮宇說,依工務局制訂的臨時建築物管理作業程序,已完成結構體、尚未申請使照的建築物可以做競選總部,但必須事前提出申請;若沒有提出申請,將依照建築法第25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依建築法第86條處分其擅自使用,依使用樓層面積比例,處以造價的5%罰鍰。

林德福競選總部設在大樓工地,總部表示會依法申請。(記者翁聿煌攝)
林德福競選總部設在大樓工地,總部表示會依法申請。(記者翁聿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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