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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酒駕罰則7/1起加重 同車乘客連坐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19年06月25日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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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5日電)交通部今天表示,加重酒駕處罰新制7月1日起上路,酒駕及拒絕酒測罰則都提高,還增加同車乘客連坐處罰、沒入車輛及被害人懲罰性損害請求權等。

立法院3月通過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加對酒駕的罰則。交通部將分兩階段實施,7月起加重罰鍰、同車連坐、沒入車輛及被害人懲罰性損害請求權等先上路,酒癮治療及加裝酒精鎖預計明年3月實施。

交通部說,7月1日起酒駕處罰新制有6大重點。

一、酒駕罰鍰提高,汽機車有別:原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汽機車駕駛人酒駕的罰鍰,都是新台幣1萬5000元至9萬元,新規定對機車駕駛人罰則不變,對汽車駕駛人罰則為3萬元至12萬元。

二、酒駕、拒測、再犯,罰鍰累加無上限: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累加罰鍰規定,5年內第2次酒駕超標以罰鍰最高額處罰,第3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原本拒絕酒測罰鍰是9萬元,新規定提高至18萬元,且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

三、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連坐處罰,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可處18歲的同車乘客600元至3000元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

四、酒駕再犯、拒測及再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

五、懲罰性損害賠償金:汽車運輸業所屬之職業駕駛人執行職務有「酒駕」或「拒測」的情形,致他人受有損害而應負賠償責任者,法院得因被害人之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3倍以下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六、慢車酒駕、拒測加重處罰:騎自行車酒駕超標,根據新規定,可罰600元至1200元,拒絕接受酒測可罰2400元。(編輯:管中維)10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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