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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酒駕累犯肇事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6月02日06:00 • 發布於 2019年05月31日09:27
酒駕累犯肇事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酒駕累犯肇事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酒駕肇事的案件往往引發社會關注,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針對酒駕肇事如果5年內累犯並且致人於死,將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李人岳報導)

酒駕肇事尤其累犯的社會案件引發關注,立法院趕在會期最後一天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針對酒駕有罪或緩起訴者,在5年內再犯如果致人於死,將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造成重傷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先行政院、司法院提案酒駕累犯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且增訂宣示性條文,指出酒駕肇事如果有故意主觀犯意,就應該依殺人罪或重傷的罪名論處。不過民進黨團認為如果能證明行為人有「直接或間接故意」,本來就可依殺人罪論處,因此沒有納入再修正動議。在野黨對這樣的結果批評執政黨對於酒駕修法是「打假球」。

不過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強調,民進黨的提案內容,使得不論是第1次酒駕或再犯,都要受到刑度加重的處罰「民進黨絕對沒有打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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