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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影/酒測器抽查全不合格!「喝多醉皆顯示0」惹怒消保處:比玩具還爛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9年01月19日09:46 • 發布於 2019年01月19日04:01

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每年歲末尾牙及春節期間餐會相關活動甚多,小酌難免,行政院消保處便於去(107)年10月委請工研院量測技術發展中心進行一般用酒測器品質檢測,另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辦理標示查核,結果顯示15件抽查商品在品質檢測和商品標示上皆不合格,對此,消保官王德明怒批「比玩具還爛」,喝多醉皆顯示為0,根本毫無參考價值。

王德明說明,本次查核檢驗結果15件,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15件均不符合規定,包含攜帶式電子酒測器/EX-DBAT、莆洋國際/酒精測試器攜帶型/1130、Drive Safety/雙屏酒精測試儀/GM315、ALC SMART/吹嘴型酒測器/AT6000、ROADTest/酒精濃度測試器/CT0002、專業型酒精測試器/AT010、TANITA/酒氣測量計/EA100NV、精確型可換套管吹氣式酒精測試儀、Drive Safety/高精度吹氣式測酒氣濃度檢測器、吹嘴式酒精測試器/AT165S、ipega/可攜式蘋果安卓二合一手機吹氣式酒精測試儀/PG-9070、傳揚/攜帶型電子式酒測計、酒精測試儀吹氣式、智騁/數字酒精測試儀/AT570、卓邊/呼出氣體數字顯示酒精測試儀/ZM100,其中10件是大陸製,5件則是來路不明。

王德明補充,這次在品質檢測首要看吹嘴,如果沒有的話檢測時就會漏氣,進行吹的動作旁邊空氣便會進入,然而就算有吹嘴,沒有防逆措施一樣有疑慮,因為會造成前面吹的人有酒精殘留進而影響後面的人,檢測準確度會大幅下降。他說,這次15件裡面通通不符合規定,一點參考值都沒有,甚至有一件商品不管喝多醉去檢測,數據皆顯示0,呼籲消費者在購買時要挑符合國家標準的,且只能當作參考,重點還是「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千萬別存僥倖心態,想說買了酒測器就可以去挑戰政府執法公權力,反而會害了自己。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說明,這次共檢視15件,15件都不合格,不合格態樣最多是沒在上面標示製造年份,會列為108年專案抽查項目,呼籲製造商、進口商要盡到標示的義務跟責任,同時提醒販賣商在購貨的時候,一定要標示完整。

交通部簡任技正提醒,大眾運輸業在所有運輸業者的管理法規都有明確規定,駕駛人是不能酒駕,所以希望民眾在出勤前都要進行酒測,酒測絕對不是在試探底線,自主管理是很重要的。

最後王德明提到,依照《消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理論上因為已經都不符合了,會要求下架,如果沒有下架可以罰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且可連續開罰,罰到下架為止,現已對所有業者要求下架。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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