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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還是判死!趁圍爐燒家人釀6死5傷 逆子更一審維持死刑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2月20日07:03 • 發布於 2019年02月20日02:09

男子翁仁賢趁家人圍爐時潑汽油縱火,企圖燒死全家,父母等家人6死5傷,他一、二審都被處死刑,但最高法院以被火燒傷的人可能不是翁「直接縱火」受傷、鑑定證人少唸證人結文等理由撤銷死刑、發回更審。慘案轉眼已過3年,高院更一審今雖撤銷原判決,但仍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翁死刑。

去年11月8日高院更一審開庭時,翁與法官曾德水一開始就為延押、重新鑑定等問題「槓上」,翁大罵法官「Fucking,you Know」、「恐龍法官」,曾則質疑「台灣殺6個人也沒關係?這樣不會大亂?」今年1月3日延押庭開庭,翁不願起立,還罵曾「你不夠資格」,賴坐在地上。

2016年2月6日小年夜,翁仁賢買妥20公升汽油分裝到寶特瓶、牛奶罐等容器,隔天趁家人吃團圓飯時,他先在自家三合院潑灑汽油,再返回屋內朝餐桌處的家人潑油,並以報紙引火,瞬間陷入火海。翁的父母、姪子、姪媳和看護來不及逃生,葬身火窟,姪女因全身三度灼傷面積達90%,送醫不治,另有5名親友受灼傷。

一、二審認為翁手段殘忍、且無教化可能。「泯滅人性、令人駭異!」,高院合議庭認為翁仁賢發現活口,還拿開山刀追殺,心態凶狠,若不處死刑,無法還死者和家屬公道,也不符合社會認可的法律價值、正義。不過最高法院卻認為倖存者身上的傷不是翁放火「直接導致」,而二審以鑑定人身分傳喚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沈勝昂到庭,卻少讓他念一份證人「結文」,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辯論時,翁仁賢批評家人都「很會說話」,咒怕「禽獸都比我家人更值得尊重」,指禽獸不會閒閒沒事去坑人、整人。翁認為,母親和兄長三人隻手遮天,讓他家變得是非不分,他指兄長把父親當成取得私利的地方,大哥是長子、長孫,所以分到的財產、土地價值超過1億元以上,但大哥卻除了讀書,退伍後就逃離家中,棄家族責任於不顧,還在家中沾沾自喜。翁對著出庭的哥哥們說,「如果你們覺得你們做的是對的,我就追殺你們幾十次」。

四哥翁仁平表示,翁仁賢從小想做什麼工作,家中都支持,他犯後至今卻無悔改之意,人神共憤,希望法院維持死刑判決。高院更一審今維持死刑刑度。

翁仁賢縱火燒死父母等6人,另5名親屬也負傷,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時,他多次和法官對槓,押解回看守所時,也屢次對鏡頭比中指。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翁仁賢縱火燒死父母等6人,另5名親屬也負傷,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時,他多次和法官對槓,押解回看守所時,也屢次對鏡頭比中指。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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