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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遭質疑選後算帳!史無前例 政院要對媒體做信任民調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2月13日22:00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3日20:11 • 張理國/台北報導
史無前例 政院要對媒體做信任民調
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在九合一大選慘敗,經檢討後,攻擊政府施政績效的「假訊息」,是敗選一大原因。行政院長賴清德昨裁示,由通傳會(NCC)負責執行「人民對媒體信任度」民調,供部會擬定政策時參考。媒體質疑,這是政府要對媒體進行考核,做為日後是否應允廣電媒體換照考核的依據。

信任度調查疑變相考核

在大選前,NCC約見新聞台主管,關心電視新聞的製播內容與選戰報導比例。因此行政院長賴清德昨接納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的建議,由NCC執行「人民對媒體信任度」調查,立即引發關切。

政務委員羅秉成昨在行政院會提出「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報告。谷辣斯說明,歐盟在今年2月打了2萬多通電話,就電視、廣播、線上新聞,了解民眾的信賴度。賴揆裁示時亦說,NCC也應針對台灣人民使用媒體習慣及信賴程度進行相關調查,建立普查資料及提供相關部會研擬政策時參考。

政府史無前例地要對包括廣播、電視、平面、網路等媒體,進行信任度調查,事涉敏感,媒體當場發問,NCC推動民調是否成為評鑑媒體,甚至未來成為廣電媒體換照的依據?如果信任度太差,會不會被懲處?

谷辣斯稱單純收視調查

谷辣斯表示,調查只是建立基礎資料,並非「檢查」媒體、進行排名、或找出哪個媒體比較不被信任,「絕對不是這樣」,只是針對國民習慣經常使用媒體,單純的收視行為調查,不必過慮。

行政院昨通過與反制假消息有關的7項法案,包括《廣播電視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災害防救法》等修法。依據《災防法》修正內容,散布災害假訊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廣電法》則要求「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查證及公平原則。若違反原則,應由事業建置的自律規範機制製作調查報告,送主管機關審議。」違者可開罰100萬元,情節重大者將吊銷廣播或電視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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