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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遭控使用非法醫材!李進良怒告徐薇夫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7月22日11:21 • 發布於 2018年07月22日11:21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名人是非多!藝人胡瓜的女婿李進良,經營的醫美診所先前遭指控,使用非法的醫療線材,但李進良卻反控,一切都是被補教名師徐薇的丈夫江正明的「羅比珍妮」醫材公司欺騙才上當,因此憤而提告,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2588萬多元。據《蘋果》報導,台北地院認為,李並非本案直接被害人,以訴訟不合法為由裁定駁回,據了解,江正明所投資的「羅比珍妮」公司,是「蔣家御醫」姜必寧的女兒姜琤所開設的,2012年,遭控違法引進未經核准的醫療線材「Misko」,再販售給李進良等醫師,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去年分別依違反「藥事法」、「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姜女、「羅比珍妮」股東江正明與李進良等人。

▲李進良控告江正明等人詐欺。(圖/翻攝臉書)

台北地院審理時,李進良則是當庭喊冤,強調自己是受江正明等人欺騙才會進貨,並指羅比珍妮是醫材大廠,醫界也尊稱姜姓經理為師母,所以對該廠很信任,因此自己也是被害人。事後,李進良除了控告江男、姜女與「羅比珍妮」2名員工涉犯詐欺罪,也針對江男違反《商業會計法》及《藥師法》部分,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主張該4人明知線材不合法,卻以行銷話術讓他誤信合法而進貨,導致他醫師形象與名譽受損,應賠償2588萬5000元。

但台北地院民事庭審理指出,李進良控告江等人詐欺一案,北檢調查認定李進良早已知情,已於今年4月間將該4人不起訴處分,顯見李進良並非詐欺被害人,另外,商業會計法及藥師法並無規範李進良主張的商業利益、名譽等個人法益,顯示李在本案中並非「直接被害人」,訴訟並不合法,應予駁回,並建議李可另循聲請支付命令、調解等途徑解決糾紛,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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