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姓退休公務員,因不滿員警處理違規停車,刻意偏袒女性,到派出所陳情時公然對員警輕蔑說:「怎麼看到女生那個,下面就硬起來了」;高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丁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確定,另員警提民事求償,高院也判丁男要賠償員警2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去年10月3日下午3時16分,丁男到北市警文山二分局興隆派出所陳情,投訴黎姓員警當天上午處理違規停車時態度,當著派出所員警面前,對黎員輕蔑說,「怎麼看到女生那個,下面就硬起來了?」。
員警依侮辱公務員罪嫌送辦,一審依侮辱公務員罪判丁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丁男不服,上訴高院遭駁回,全案確定。
另黎員提告求償10萬元,高院審理時,丁男否認出言侮辱,強調他當天去派出所,是為了向派出所長、副所長陳情,當時黎員應外出執行勤區查察,卻在櫃台接電話,應非執行公務,「下面就硬起來」是指他腳受傷傷口硬起來,屬於言論自由。高院不採信丁說法,判他應賠償黎員2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