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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

車輛沒入銷毀、同車連坐罰! 7 月 1 日起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罰則提高

小七車觀點

更新於 2019年06月07日00:50 • 發布於 2019年06月05日02:00

交通部日前預告,酒駕肇事造成他人死亡或重傷,自 7 月 1 日起,無論駕駛是否為車主都將沒入車輛,依照六都規定更會在沒入後直接銷毀。

酒駕罰鍰在 7 月 1 日起將提高至 12 萬,可依次加重,而同車年滿 18 歲乘客也可處以新台幣 600~3,000 元,但高齡、心智障礙及搭乘大眾運輸之乘客不受此罰。對於機車酒駕初犯維持罰 1.5~9 萬元並吊扣駕照 1 年,汽車則自 1.95~9 萬元增加至 3~12 萬元並吊扣駕照 2 年,若附載未滿 12 歲兒童,或肇事致人受傷者,駕照吊扣時間拉長至 2~4 年。

針對酒駕累犯方面,若 5 年內再度酒駕,機車將直接罰 9 萬元,汽車罰 12 萬元,第三次以上按次加罰 9 萬元,汽車初次罰 3 萬元,第二次罰 12 萬,第三次後再加 9 萬元。至於民眾拒絕酒測方面,罰則也自 9 萬元提高至 18 萬元,第二次拒測每次加罰 18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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