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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身形大變 騙扁小子聲請停審被駁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1月18日22:00 • 發布於 2019年01月18日20:10 • 王己由/台北報導
身形大變 騙扁小子聲請停審被駁
黃琪(中)去年12月18日坐輪椅出庭,閃避媒體拍攝,身形驚現中年大叔模樣。 (本報資料照片)

曾以算塔羅牌詐騙前總統陳水扁的「騙扁小子」黃琪,因詐騙車商開走名車被訴詐欺等罪,案件正在台北地院審理中,他以患有輕度知能障礙等病情,聲請停止審判。合議庭認為,診斷只是「疑似」,他可進行日常活動,沒有不能到庭或影響法庭表達能力等情狀,18日裁定駁回。

25歲的黃琪,本名黃照岡,自詐騙前總統陳水扁後,一再涉及詐騙案,去年12月18日,因本件詐騙車商案出庭,原本纖細身材,留著飄逸中長髮的黃琪,當時竟坐著輪椅、體形發福,頂上頭髮如中年大叔開始稀疏,轉變讓外界訝異,當時他聲稱中風,卻未就診,也讓法官質疑,當庭察看健保卡並影印。

黃琪說,去年4月到台大醫院接受腦部斷層掃描,經診斷「疑似輕度知能障礙、疑似抗磷脂質抗體症候群」,因腦灌注異常,也不斷有暫時性腦缺血的病況。

他另提出去年7月到奇美醫院就診證明,指還有暫時性腦缺血脂情形,客觀上應已無法在法庭為自己答辯,為保護利益,才具狀聲請停止審判,並請求指定醫療院所對他進行相關病情鑑定。

合議庭調查認為,台大、奇美醫院診斷證明書開立的診斷僅為「疑似」,且他在就診時的意識都正常,並可進行日常生活活動,加上未接受醫師建議進一步檢查,也未就這些疾病追蹤檢查,很難認定他目前已確診,依所提資料,不足證明有因疾病不能到庭或影響正常在庭表達能力等情狀。

合議庭另參酌他去年11、12月兩次到庭陳述狀況,認定聲請停審與法律規定不符,昨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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