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正準備發起一場法律訴訟,對抗法官命令其更改有關警察犯罪的報導。該報導是關於加州格倫代爾市(Glendale)一名警探John Saro Balian,因與墨西哥黑幫及亞美尼亞(Armenian)犯罪組織合作而遭到逮捕。Balian與檢察官達成了一項認罪協議,檢察官原本應該以不公開方式提交,但卻誤將協議放在一個公開線上資料庫中,因此被時報記者發現。既然找到的資訊與新聞相關,而且是公開的,該名記者理所當然將其寫進報導裡。但Balian的律師可不這麼想,他要求法官命令撤下報導,並且很幸運的找到一個愚蠢的法官,不惜違背《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的出版自由權,來支持犯罪的警探。《洛杉磯時報》雖遵守命令刪除了部分報導,但正計畫上訴,因為法官很顯然沒在用大腦。現在這為John F. Walter法官肯定已經見識到控制媒體的下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