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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許毓仁提出首部STO專法,創新與監理並重

Knowing

發布於 2019年12月06日05:40 • 快訊

長期關注區塊鏈與加密貨幣發展的立法委員許毓仁,率先提出虛擬通貨交易專法,今日在立法院一讀,補足日前金管會頒布版本的不足。許毓仁表示,在證劵型虛擬通貨(簡稱STO)的市場裡面,立法的架構應該要符合國際潮流,監理與創新並重。

許毓仁強調,自己肯定金管會在今年六月率先於亞洲推出證券型代幣(STO)的管理辦法,將虛擬通貨納入規初步監理規範;但另一方面,從六月以來,業者及學界對於此規範之批評不絕與耳,不但普遍認為規範太過於保守,對於現行募資也沒有太大的幫助。因此,自己匯集產、官、學各方專家意見,提出全球首部STO專法,希望台灣在虛擬通貨的發展上不要削足適履。

許毓仁說明,自己的專法版本共有以下幾大重點:第一,將最多人所詬病的投資資格放寬,讓市場不再是只有少數人才能參與的遊戲;第二,研擬出類似競價的方式,讓買賣雙方可自由選擇彼此,且不限於單一平台,讓交易更自由與公平;第三,募資平台自由化,放寬平台受理的募資金額上限;第四,對於中華民國境內的外國投資者,用納管取代禁止。

「STO監理規範就像一台擁有跑車外殼,卻裝著轎車引擎的車子。」對於金管會提出的管理規範,許毓仁日前提出了三大缺陷:第一,禁止場外交易過於落後市場需求,而只限新台幣交易更近一步扼殺外資進入台灣的機會;第二,不許外國人及我國非專業投資人等自然人購買,過度限縮投資資格範圍;第三,債務型虛擬通貨本質屬債券,現已有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可適用,債務型虛擬通貨在法規適用上解釋模糊。

許毓仁呼籲,第九屆最後一個會期已邁入尾聲,希望立法院能夠在最後階段通過一些真正有意義、強健台灣未來經濟體質的案子,讓台灣未來在國際舞台上更具競爭力,通過立法,讓立法院在這關鍵時刻成為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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