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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裸男上街隨機砍人 法官也覺不寒而慄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23日23:09 • 發布於 2019年07月23日10:09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宜蘭羅東一名林姓男子去年跟父親吵架後,竟把衣服脫光衝去拿菜刀,闖入一家網咖隨機砍人,幸經顧客及路人壓制,才沒釀成命案,但網咖內有2人被他砍傷。儘管林男以精神問題抗辯,但高等法院勘驗案發影片後,已感到不寒而慄,今(23)日針對殺人未遂部分,改判11年10月,傷害遭判4月得易科罰金部分則駁回。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18年5月2日晚間8時許,因與父親發生口角而情緒失控,將全身上下衣褲全褪去,徒手毆打父親,父親趁林男到廚房拿菜刀時衝出家門躲避。林男欲追砍父親,但未能尋得而無處發洩,跑到羅東鎮中山路一處網咖內,收銀人員蔡女見狀大喊「報警」,林男就衝入櫃台砍傷蔡女的手臂。

顧客陳男見狀立即踢物品發出聲音,試圖轉移林男注意力,此舉讓林男更加不滿,轉移目標衝向陳男,陳男舉手阻擋也遭砍傷,並拿椅子阻擋,不斷向林男道歉。

林男因無法洩憤,又轉移目標折返衝向躲在櫃台內的蔡女,此時,陳姓顧客趁隙取得店內滅火器向林男噴擊,迫使林男不得不退向店外,2人才倖免於死。

▲林男裸著全身手持菜刀亂闖。(圖/資料照片)

高院根據鑑定報告,認為林男行兇時的精神狀態,並無減刑的情形,另審酌林男素行不端,因長期心情低落、生活挫折感大、低自尊、易怒,與父親爭執後,將挫敗情緒轉為憤怒,持菜刀攻擊不相識的人,由錄影畫面看已覺不寒而慄,認為原審量刑並無不當,依殺人未遂罪判處11年10月。可上訴。

▲林男最後終於被民眾壓制。(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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